[新闻] 未办保存登记房屋 继承人应另办理纳税人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3-10-27 11:05:52
未办保存登记房屋 继承人应另办理纳税人变更
2023-10-26 18:29 经济日报/ 记者颜玮辰 /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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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提醒,常有民众在办理继承时,只办理了土地而忽略了未办保存登记的房屋,导致
房屋税纳税义务人仍为被继承人的名字。图片来源/ingimage
新竹县李先生询问税务局,过世父亲的遗产,已在去年办理好继承登记,怎么今年房屋税
单,又是父亲的名字呢?原来李先生继承的房屋是没有权状、未办保存登记的建物,并无
法在地政机关与土地一并办理继承登记,加上未向税务局申请变更名义,所以房屋税籍仍
是父亲的名字。
竹县税务局表示,民众继承之房屋,如为未办保存登记之建物,就必需至房屋所在地税捐
稽征机关,办理房屋税纳税义务人名义变更申请,并视个人状况提供“遗产税缴清(免税
)证明书”、“继承系统表”、“遗产分割协议书”、“法院核准抛弃继承权证明书”。
税务局提醒,常有民众在办理继承时,只办理了土地而忽略了未办保存登记的房屋,导致
房屋税纳税义务人仍为被继承人的名字。为避免困扰,民众要记得在继承事实发生后,尽
速提出纳税义务人名义变更申请,以维护民众自身权益!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3217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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