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生者存款 可用来缴遗产税
2023-03-02 00:25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北区国税局表示,继承人可申请以被继承人所遗存款缴纳遗产税,如无法取得全体继承人
同意,可比照《遗产及赠与税法》“多数决”规定,向国税局提出申请。
官员表示,税款缴纳应以现金为原则,被继承人的遗产留有存款,继承人应优先用以缴纳
遗产税,为兼顾纳税义务人权益并利税款征集,当未能取具全体继承人同意以存款遗产缴
纳时,可以由继承人过半数及其应继分合计过半数的同意,或继承人的应继分合计逾三分
之二的同意提出申请,以避免逾期缴纳税款,须额外负担加征滞纳金及滞纳利息。
国税局举例,被继承人甲先生遗产税应纳税额45万,遗产银行存款125万元,甲先生的继
承人为子女A、B、C、D,其中继承人A、B、C提出申请以遗产存款缴纳遗产税,经国税局
审核三人的应继分已达四分之三,符合遗赠税继承人过半数,以及应继分合计过半数同意
的情形,因此国税局核发遗产税同意移转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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