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错过地价税11/30缴纳期限 每逾3日加征1%滞纳金
2022-11-23 19:59 联合报/ 记者 巫其伦/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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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税缴纳期限至11月30日止。图为台中市。图/台中市新闻局提供
地价税今年11月开征,至11月30日截止。财政部赋税署今(23)日提醒,下周三就试缴纳
期限,提醒纳税义务人尽早缴纳,如缴款书遗失或尚未收到者,请即向土地坐落之地方税
稽征机关申请补发。
今年地价税课征所属的期间为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并以8月31日土地登记簿所载的所有
权人为纳税义务人。财政部统计,今年开征户数881万户,开征税额约937亿元,相较去年
的867万户、开征税额901亿元。
财政部表示,距离地价税缴纳截止期限仅剩一周,呼吁纳税义务人尽早完成缴税,若错过
缴纳期限,依税捐稽征法第20条规定,逾期缴纳税捐应加征滞纳金者,每逾3日按滞纳数
额加征1%滞纳金(最高加征10%),逾30日仍未缴纳者,将移送强制执行,请纳税义务人于
期限内缴纳地价税,以免被加征滞纳金。
至于税款缴纳方式,财政部说明,纳税义务人可持缴款书至代收税款金融机构(邮局不代
收)以现金或票据缴纳;也可透过自动柜员机(ATM)、信用卡、芯片金融卡、活期(储蓄)存
款帐户及电子支付帐户等进行缴税;税额在新台币3万元以下者,可至统一、全家、莱尔
富、来来(OK)等便利商店缴纳。
另,也可使用行动装置扫描缴款书上QR-Code,连结至网络缴税服务网站,或透过开办行
动支付工具缴税服务业者之APP进行缴税。如纳税义务人已绑定以银行或邮局存款帐户转
帐缴税,应注意存款余额是否足够拨付应纳地价税款,如有不足应尽速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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