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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2 07:50:19扣抵境外已纳税额 两个步骤
2022-07-22 01:51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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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事业在取得境外所得时,要合并境内所得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但仍可以列报在境外
已缴纳的所得额。图/财政部北区国税局基隆分局提供
台北国税局昨(21)日表示,营利事业在取得境外所得时,要合并境内所得申报营利事业
所得税,但仍可以列报在境外已缴纳的所得额,不过要留意两步骤,一、境外所得是否来
自与台湾缔约所得税协定的国家,二、要确认该笔所得在该国可否适用租税协定减免税,
要以正确方式计算才能扣抵税额。
事实上,所得税协定是用来分配所得来源国与居住地国课税权的方式,用来消除两国对同
一笔所得双重课税,以减轻税负。其中,所得来源国对缔约国的居住者所得,依照经济关
联性给予减、免税优惠,通常经济关联性愈小,减免税幅度愈大,如果民众依所得税协定
在所得来源国缴纳税额,居住地国则可以让民众在隔年申报时,扣抵在所得来源国已缴纳
的税额,或给予免税,以消除重复课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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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经济日报提供
国税局官员表示,目前和台湾签署全面性所得税协定的亚洲国家有:印度、印尼、日本、
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和越南,因此营利事业如果在上述区域有所得额,并且在当地有
缴纳所得税的事实,在隔年申报所得税时就可以扣抵或免税。
确定所得来源和台湾是所得税协定契约国后,还要依租税协定内容,正确计算才能扣抵税
额;扣抵金额不能超过国内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如果发生在他方缔约国免予课税,
或适用上限税率所得,则依《所得税协定查核准则》第36条第2项规定,营利事业因未主
张适用所得税协定而溢缴的境外税额不得申报扣抵。
台北国税局举例,总机构在我国境内的甲公司,2017年度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时,列报由
越南A公司佣金所得600万元,并将在越南缴纳的所得税100万元列报扣抵税额,经国税局
查核发现,甲公司申报的这笔所得是在越南的营业利润,但甲公司在越南并无固定营业场
所,依越南与我国签署的所得税协定第7条规定,营业利润应由我国课税,所以这笔所得
在越南应免予课税,因此要依照《所得税协定查核准则》第36条第2项规定,甲公司不能
申报扣抵这笔费用,如果有缴纳越南所得税的情形,应向越南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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