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体回收牌照移用 罚
2022-07-21 01:18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台中市地方税务局提醒,民众因车辆老旧委托车厂办理车体环保回收,如果未向监理机关
办理报废手续,之后车牌照悬挂在他车使用,经查获无论是悬挂他车牌照或借供牌照的车
辆,皆会依《使用牌照税法》第31条规定,处以全年应纳税额两倍罚锾。
台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近来发现有民众将车体环保回收后,没有向监理机关办理报废手
续,导致牌照遭移用于其他车体并行驶于公共道路,遭处以罚锾,民众疑惑明明委托车厂
代办回收,不就完成报废手续了,台中市税务局解释,如果车辆已损毁或不堪使用,应交
由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认可的废机动车辆回收清除处理机构代为处理后,再将两面牌照缴回
监理机关并完成报废登记手续。在退税方面,台中市税务局指出,已缴纳全年税款的民众
可申请退税,或是按日计算牌照税,直到回收前一日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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