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加盖屋顶防雨 免课税
2022-07-21 01:18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房屋有增建或变更使用情形,要在30日内主动向所在地的地方税稽征机关申报。台中市地
方税务局表示,搭建具有顶盖、梁柱的棚架,属增加房屋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本应该课房
屋税,但因未设有门窗及墙壁,仅供遮阳防雨用途,增加房屋使用价值非常有限,所以一
样是顶楼加盖,不一定都要课征房屋税。
台中市地方税务局指出,民众反应,因为下雨造成房屋出现壁癌漏水现象,因此想在顶楼
加盖屋顶,达到遮阳防雨效果,但担心会构成违建或是需要课征房屋税。台中市税务局说
明,如果在顶楼增加新楼层或搭建顶盖、梁柱或墙壁的棚架,属于增加房屋使用价值的建
筑物,将会课征房屋税;但民众的屋顶棚架仅供防雨用途,就属于免征房屋税范围。
不过也有搭建雨棚却被课税的情形,台中市地方税务局举例,如果搭建具的雨棚作为车库
或堆放物品使用,增建棚架依规定被课征房屋税。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476163?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