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越南薪资“1414” 当心了
2022-07-21 01:18 经济日报/ 记者 陈姿颖/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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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习惯低报外派员工薪资的作法,逐渐被盯上。(本报系数据库)
台商习惯低报外派员工薪资的作法,逐渐被盯上,KPMG昨(20)日提醒,越南政府已在今
年7月1日起调涨最低工资6%,加上产业逐渐朝高附加价值及高技术性发展,抢才大战下推
升越南薪资成本,这趋势让许多台厂外派员工在越南只领“1414”的税务风险逐渐浮出台
面。
KPMG海外业务发展中心越南区执业会计师陈家程表示,过往许多在越南台资企业为照顾外
派员工,让员工保有台湾的劳保退休金以及健保,也考量越南税率较高等因素,普遍让外
派越南员工只领零用金,主要薪资仍由台湾公司支付,或是考量员工个人所得税负,让部
分薪资在境外支付,因此台干在越南只领“1414”(意思意思)零用金,但在此种台越两
地公司支薪的结构下,近年越南薪资逐渐上涨,将让公司曝露在税务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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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经济日报提供
陈家程透露,不少越南台商表示,近日面临税局查税,因外籍员工薪资低于市场行情而被
要求补税,而越南税局的利息一年高达11%,连补带罚金额相当可观。
陈家程解释, 越南个人所得采全球所得课税,只要在越南居住183天以上即为越南税务居
民,公司有扣缴及申报义务。但部分公司只会申报外派员工在越南的薪资,台湾公司支付
的薪资没申报,因此越南税局可能会查获外派员工申报的薪资与市场行情不相当,要求企
业补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台湾公司支付外派员工薪资费用,台湾税局也会主张该薪资费用与台湾公司营运无关
而不得列报,或是台湾公司应设算对越南公司的劳务收入,要求台湾公司补税。却造成两
地公司及个人均曝露在税务风险之下,造成双重课税不利情况。
陈家程建议,台商可以运用台越租税协定,依照员工派驻时间长短,安排薪资该由越南还
是台湾公司给付及申报。若是长期派驻越南员工,可选择部分薪资由越南公司支付,部分
由台湾公司支付并向越南公司收取相对应的收入,如此一来,越南公司可以全额列报员工
薪资费用,也依台越租税协定,避免双重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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