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卖方隐瞒凶宅

楼主: stanley123 (嘿嘿)   2016-01-29 00:06:37
※ 引述《samsam6313 (包仔)》之铭言:
: 大家好 第一次发文
: 是想要请教有关凶宅的相关问题
: 稍微爬了一些文章
: 但还是有些事情想厘清清楚
: 事情是这样的
: 在上周的时候
: 家父看了一间价钱1020万的房子,觉得还不错
: 因为家父怕被买走,就赶紧签约了
: 但是家母做事比较谨慎
: 在签约的时候一直问这间房子有没有出事情什么的
: 卖方才说,她跟老公是分居,老公在去年七月的时候心肌梗塞被送到医院去世这样
: 家母也有问是在医院去世还是家中,卖方也说是在医院不是在家中去世
: 就这样,双方都觉得没问题就签约了
: 也在1月23的时候付了头期款110万
: 本来是很快乐的事情
: 但是这几天,有个认识的朋友跑来跟家母家父说他们要买的那房子有死过人
: 一问之下才发现卖方在签约当下隐瞒事实
: 因为认识的朋友刚好是卖方的邻居
: 他说当时屋主已经至少死了三天以上
: 是邻居闻到味道请警察来开门才知道死在里面
: 这跟当初卖方讲的差很多!!
: 后来家父打去问仲介
: 仲介才说当初楼下邻居有跟他说房子有死过人
: 一定要跟买方讲!
: 但是仲介以为是毁谤所以没有转达!!
: 所以现在家父想要解约,不买了
: 但是仲介却说毁约的话要赔订金的一成,就是110万的一成
: 家父觉得明明就是对方隐瞒事实
: 并不是他无故不买,为什么要赔钱??
: 可是问题就卡在卖方坚持这不是凶宅
: 因为是心肌梗塞自然死亡
: 并不是非自然死亡,所以凶宅不成立
: 刚也查了一下
: 法律凶宅只有明定非自然死亡才算,但这次的情况是自然死亡在屋内,而且已经散发出味道,这样有构成凶宅的条件吗?
: 再加上卖方当初隐瞒事实,这样子家父毁约还要赔订金一成吗?
: 卖方现在说要走法律途径,家父现在怕法律无法定义这是凶宅
: 赚了一辈子辛苦钱,只希望这次可以不赔钱就好,也没有想告对方的意思
: 手机排版,请见谅
这问题其实问版友没用
这问题我问过代书 律师 店长 前辈
只要能问的人都问过了
大家给的答案都不太相同
因为凶宅定义就如您说的"非自然身故"
所以在家中心肌梗塞死亡并不算凶宅
但是死亡多日散发出恶臭报警破门才发现
这已经影响到买方购买意愿
算是灰色地带 理论上有告知必要
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打官司
通常法律会站在消费者这边 不会站在仲介这边
所以胜诉机率其实还满高的
当然也有例外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8372107442.html
例如这篇新闻就是一个满奇杷的判例!!!
作者: pttnews (PTT新闻)   2016-01-29 00:42:00
拿人钱财,坑杀客户,好一个告不赢
作者: carterdunk (妳能听到我的心吗)   2016-01-29 08:57:00
法官怎么判 你也不会知道 有无收受影响审判又是另回事建议尽可能别走到法律途径 因为你无法掌控判决
作者: avaricious (:))   2016-01-29 09:54:00
管他是不是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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