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进屋催房租 房东触法!

楼主: moocow (void)   2008-06-02 09:46:59
依侵入住宅罪起诉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男子杨烈辉在台北市精华地段出租房屋,房客李荣辉当起二房东
,不但欠缴房租又搞失联,杨某自行进屋,在玄关木门张贴催缴通知,竟被检察官依侵入
住宅罪提起公诉,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催缴房租非无故进屋,判决无罪,但还可上
诉。
房东杨烈辉得知判决结果,仍难掩不平之气,表示法律很难保护好人,房客拒缴5个月房
租,还欠水电费和网络费3、4万元,竟反过来告他侵入住宅,最后他不得不掏钱给李荣辉
20万元当搬家费,对方才肯离开,不知这是什么社会。
非无故进屋 判无罪
判决书指出,告诉人李荣辉坦承自己是二房东,也未住在租屋处,但表示他从93年7月起
承租后,未曾欠过房租,直到房东杨烈辉想收回房子自己分租,彼此才发生纠纷,害他收
不到分租房客的房租,所以95年12月起开始未付杨烈辉租金。
法官认为,被告因房客欠租又失联,在无法取得连络情形下,才会进入房内察看,这样不
算“无正当理由”,且告诉人承认未住在屋内,因此房东也未侵害告诉人的居住安宁或私
生活领域,告诉人应不算刑法第306条的保护客体。
家住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的杨烈辉,以月租5万元出租电梯大厦12楼房子给李荣辉,因房
租问题发生争执,95年12月18日自行开启12楼铁门后,在木门上张贴“定22日断电、断水
”、“李先生:请缴12月份房租和网络费”等公告,被二房东李荣辉一状告上台北地检署
楼主: moocow (void)   2008-06-02 09:48:00
所以到底有最还无罪 orz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8-06-02 09:50:00
和解了吧!
作者: gothmog (胖过头)   2008-06-02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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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mtmtmtm (八分之一)   2008-06-02 10:37:00
照上面的说法,房东应该是无罪。
作者: tmtmtmtm (八分之一)   2008-06-02 10:41:00
房东联络不到房客,总是会担心是否有无出事吧!
作者: brillante (相思花瓣)   2008-06-02 11:33:00
鸟检察官。已经贴催缴通知又那么久了,起诉个头。
作者: changsl   2008-06-02 12:13:00
看来是遇到好法官, 会合理考量判无罪~
作者: changsl   2008-06-02 12:14:00
不过20万的搬家费... 有可能事先私下和解了....
作者: changsl   2008-06-02 12:15:00
他的催告通知...就是进屋贴的,才会被起诉啊....而且本案是二房东,又承认自己没住在里面,比较有空间判无罪
作者: changsl   2008-06-02 12:19:00
还是建议不要做,如果房东又换锁, 搞不好又多一条强制罪...
作者: kdy (K大)   2008-06-02 12:43:00
被标题骗了,房东和二房东差很多好不好?
作者: Wood (恐龙)   2008-06-02 13:08:00
标题没错啊 被告是房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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