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lmotze (On my way)
2016-05-05 12:48:59to godivan
关于上海公共租界是否该当国家之问题, 这是我最后提出的一个论点.
阁下自己也认同国家之要件为人民/领土/政府/主权,
而各依其定义引申如下:
1. 人民: 上海公共租界内之居民, 为接受其管辖之居民.
至于此居民是否具有他国国籍, 不影响其作为该国人民的资格.
2. 领土: 上海公共租界之区域, 为接受其管辖之领土.
管辖与否为事实问题, 与是否具有领土主权无涉.
3. 政府: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为其政府.
此为该区域行使统治权力之最高机构.
4. 主权: 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行使之权,
对外不受其他政府之管辖, 对内排除其他政府之管辖.
依照国家定义的条件, 上海公共租界并没有任何的欠缺.
假如阁下要主张上海公共租界不是一个国家,
其关键的环节是举证说明上海公共租界并不具有上述条件之任一.
若只是引述其他国家之说法,
"某某国不承认上海公共租界为国家, 所以上海公共租界不是国家."
那我倒是要请教您:
"为何某某国不承认上海公共租界是国家??"
作者:
IBIZA (温一壶月光作酒)
2016-05-05 14:56:00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行使之权对外不受其他政府管辖就错了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董事会就是由各国派人组成的1854年, 英美法三国领事成立行政委员会, 1862年英美租界合并为公共租界, 行政委员会改组为工部局英国领事只是放手让租界自治 不直接管辖而已 但租界的存在的本身, 就已经是英清两国政府同意才会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