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panda (panda)》之铭言:
: 基本上这就是桥艺道德的问题,
: 已知自己的制度和大部份的人很不一样的时候就应该alert,
: 尤其是有screen(or BBO)的时候.
: 利用自己和同伴的默契陷害对手误判而赢牌并不值得欣喜...
: 更何况打正式比赛的时候会要求提供制度卡,
: 实际运用上是不会成功的..
哪里是什么桥艺道德?? SAYC走遍天下!?? Who care!??
我就是不爽这些美国佬自以为是还强制国际通用的规定
就好像美国认为钓鱼台为日本实际控制并纳入美日安保一样
再者 你讲到打正式比赛的时候会要求提供制度卡 实际运用上不会成功等云云
真实情况是制度卡就摆在那儿 但就是有对手不会看
又或者是看过以后不习惯记不住......因这种问题输牌难道怪我吗!?
: : S:_ H:xxxx D:xxxx C:xxxxx
: : S极度不配合 用迫叫性1N刚好可换掉不配合的牌组兼阻塞
: 我的经验是拿这种牌同伴多半叫2S...
: 叫1N已经不是诈叫, 是搞同伴...
经验? 你应该从机率去看吧?
开1S拿5-4牌型比拿6+S机率要大啊 用迫叫性1N换一门花色打很正常
纵然缺点是开叫人6+S时会叫至2S自抬一阶
但多数情况下都可改善合约 怎会是搞同伴?
: : 这整篇我觉得最好笑的
: : 就是你文章的最后自己都承认部分16-17的牌需要“偷叫”出来...
: : 既如此...那为何不制度化呢?
: : 直接承认部分16-17的牌叫1M比较适当 并予以制度化
: : 相较于明明约定11-15开叫1M 却竟然还得“偷叫”16-17...
: : 结果造成在1M-1N-3L这种序列中答叫人原先无庸置疑的14-15高限
: : 却还得额外多考量到开叫人可能叫出“超高限”的16-17情况......=.=
: : 您认为哪样的设计比较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