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兄某可以算出晚明养五千人花掉国库八分之一税收的结论,这种一看就感觉反
常识的答案他也提得出来,若不是完全不懂明代财政的相关问题,就是恶意曲解了。
就是有这种明知有错还硬要提出来占板面的。
仁兄某会提出这个错误计算,原因在于其中三个重要环节他没有弄懂,才会得出
这种荒谬结论。这三个环节是:一、月饷。二、月饷外的支出。三、明代总的岁入。
先提月饷外支出的问题。为什么养一名川兵一个月会需要支出到三两呢?因为从
远方征调部队政府是要支付安家费与行粮的,有时候还要加上器械或马匹的费用。《
卢象升疏牍》卷一〈入山会剿疏〉:
“…且主兵之饷稍厚者每月不过一两二钱,而客兵每名本折行坐等粮,通计月支
之数约费三两六钱有奇。…”
本来就驻防于战地的称为主兵,征调来的称客兵,由于安家银、行粮等等各种加
给,会大大增加财政负担。这也是为什么孙承宗后来一改熊廷弼到处征调,换成以辽
人守辽土的原因。这样即使征调,安家银也便宜些:从京师附近赴防辽东的安家银才
五两(《明实录》天启元年四月戊寅),更近的地方才三两(《明经世文编》薛恭敏公奏
疏〈请勦奴酋酌议兵食第二疏〉)。
这也就是说,某仁兄把安家银算了个二十两以后还说“不含开拔费”,显然完全
不知道安家就是开拔以后才需要的。若单纯只考虑养兵,安家银、行粮之类开拔以后
才需支付的饷银当然是不用考虑的。
除了安家银、行粮之外,政府还可能依情况量给征调的部队器械、马匹等其他名
目的粮饷;而通常新募兵会一开始就给足这批银两,包办盔甲器械,“今之募兵,人
以二十金为率,又有扣减,而弓刀衣甲皆在其中,实不下十余金耳。”(《明经世文编
》徐文定公集〈兵事百不相应疏〉)
募兵的器械、马匹等费用是一开始给足的,以后也不会依此名义再给,换言之和
安家费、行粮一样,这些都不是固定开支,平时没意外是不会花到这些钱的。
﹍﹍
接下来我们谈月饷的问题。仁兄某一直以为川兵月饷可以给到三两,除了不明白
上述的安家、行粮这些加给的因素之外,另一个原因是他也不晓得根据马步战守、选
锋次锋、尖哨、夜不收等等各种名目,晚明一般士兵的月饷也有分成几等,而这几个
等级的薪水里不可能会有多到基本月饷三两的程度。我们先看一个超出常识之外的建
议。《明经世文编》徐文定公集〈申明初意录呈原疏疏〉:
“…臣尝言养兵之要有三:曰少、曰饱、曰好;惟其少所以饱也,惟其饱所以好
也,惟其好所以少也。尝议选练之格,选用之初,须年二十以上、四十以下,力举五
百斤以上,穿戴盔甲四十斤以上,又须精悍趫捷、有根著、有保任。不合格者不取也
。
合格者谓之队兵。队兵之中,能习演一艺以上精熟可用者即为锋兵。锋兵每月给
饷二两一钱,安家衣鞋银二十两。其能举六百斤以上者,每加百斤,每日加银一分。
队兵未习艺者,先给月饷一两五钱,待艺成照例加给。其锋兵再令教习,有各艺皆精
超出侪类者,以渐加增。至每日一钱而止,谓之壮士。
壮士之中又拔其尤,如弓矢于三十步外,三寸之的百发百中者;鸟铳于六十步外
、三寸之的百发百中。又一铳连发九,凡略与射矢同疾者;大砲能于三五百步外立的
命中,又装打迅疾,连中数次者;放鎗刺剑俱能于方寸之的,百发百中者;其余各技
,悉立一比较之法而百试不失者,谓之上士。其饷亦以渐增,加至每日二钱而止。其
日食二钱者,仍岁给安家银十两。若选募之日就可充壮士、上士者即与应得饷给,如
此精卒总合四等。”
徐光启这个建议稍微复杂一点,总之是一般的队兵先给月饷1.5两,再上面又分锋兵
、壮士、上士,月饷分别可以加给到2.1两、5.1两、8.1两。但是这个建议明显乱来,朝
廷根本不接受,“枢臣、计臣相顾愕眙,见谓费多而效缓,讫无以应。”为什么说乱来
呢?我们对比当时实际在运作的给饷分级就明白了。《明清史料‧辛编》第二本〈兵部
行“宣府总兵张全昌揭”稿〉:
“…营官原支廪给银数。
都司…每月各支廪给银八两。
守备…每月各支廪给银六两。
千总…每月各支廪给银三两六钱。
把总…每月各支廪给银三两六钱。
冲锋材官…每月各支廪给银二两四钱。
红旗百总…每月各支银二两。
管队…每月各支银一两八钱。
健丁…锋兵粮银一两二钱。”
上文将薪给这样排列下来就可以看出,一个月给到饷银八两,已经超过了管五百
人的守备的薪给,徐光启这个建议当然是行不通的。管十人或二十五人的管队月饷也
还不到二两,下面当然不会有士兵反而领到二两以上。这是崇祯五年时宣府的状况。
赴辽援兵因为有另外加税来的辽饷,所以薪水给的比较优厚,但也没有到月支三
两的。我们看下面这个条例(《杨嗣昌集》[长沙,岳麓书社,2008]卷三〈赴辽兵加饷
并查新旧各兵稿〉,页61):
“…新旧兵例分为五等:
一等月给银二两。
二等月给银一两八钱。
三等月给银一两五钱。
四等月给银一两二钱。
五等月给银八钱。”
这很明显可以看出来中间平均是落在一兵月饷一两五钱,随等级而有增加,最少
才八钱,最多加到二两。这是天启元年的情况。我们再看看其他的薪资价目表。前面
那个崇祯五年宣府的标准当时已有偏低,所以到崇祯十年左右调整成下面这样(《卢象
升疏牍》卷六〈请增标营兵饷疏〉):
“…及查标镇诸兵饷额,臣标马兵月支一两六钱,亦有支一两五钱者。
步兵月支一两四钱,亦有支一两者。
宣大两镇总兵官各有马健丁五千,月支一两八钱,又加折米银四钱,每兵共月支
银二两二钱。
两镇旧标兵共各马步五千,马兵月支银一两三钱。
步兵月支银一两一钱。”
还是可以看出基数就是在一两五钱左右,各别有低到一两或高出二两的,但当然
没有多到三两的。所以说川兵实际上到底支多少饷呢?根据《明清史料‧辛编》第一
本〈兵部行“关于登莱二属善后各款”残稿〉,川兵也是月食一两或者月食一两二钱
,加上行粮三钱,也就一两五钱罢了。其实从上文卢象升疏的内容可知步兵领饷是比
骑兵少的,那火攻营步兵当然不可能像仁兄某说的那样一月支饷三两银。
﹍﹍
最后关于晚明岁入的问题,这个很复杂也很简单,简单是因为黄仁宇早就写过《
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复杂是因为我当然不可能在这里交代这本书的内
容。但是有一件事倒是满明白的,那就是有看过这本书的人应该都知道,明代的饷税
以石计算,全国大约二千多万石;四百万石是明代规定漕运实物到北京的数量,其他
饷税折银的部分是另计的,四百万不是全部岁入,仁兄某显然没搞清楚这层差异。《
崇祯长编》三年九月乙巳:
“江西道试御史吴履中上言:‘…国家岁入计一千四百六十余万,而辽饷五百万
不与焉。捐助罚赎事例及塩课税额所增,复不下数百万,而尚忧不足。’”
这个才是比较接近真实的数字,而辽饷实际上还要另计才对。至于后来又加添剿
饷、练饷,那又是另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