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那我们又会有一个新的伦理问题
: 不管是女同从精子银行,还是男同请代理孕母
: 同志双亲为了自身想要小孩的需求,将小孩子与他的血缘上面的亲属分离
: 以小孩子的立场,如果他长大成人懂事后,无法接受这种因着人欲,
: 将他从血脉双亲强制的做为要怎么办?
我想问一个反向的问题:
以现况来看,即使原生父母对小孩的教养都没有特别的缺失,但若子女长大
成人懂事后,无法接受自己仅仅因为父母是自己的基因来源,就对自己有法
律上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此时子女可以无条件地、自由地与自己的原生父
母断决亲属关系吗?
如果你认为你提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伦理问题,我想我提的问题也绝对
有相同的资格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伦理问题。
凭什么只要是生父母,就理所当然地可以对其子代有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