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dimdunk (Dan)》之铭言:
: 最近常逛西哲跟八卦两版
: 我发现挺同的主张通常只是 选择同性伴侣结婚是基本人权
: 反方却从不就此讨论 而是战通过后的衍生问题 尤其是领养问题
: 但我们只想问 结婚有性别选择权
: 是基本人权吗
: 为何要和我讨论现有异性婚姻也会出现的 歧视(弱势)领养 生殖(不孕)呢
: 如果和同性结婚是人权 你想讨论的这些原来就存在的问题不能等通过后跟异性婚姻一起讨论解决吗
其实一个是基本人权
另外一个是社会地位
很明显的同性恋要追求的是后者
把这两者混淆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多问题
同性恋运动势必不能忽视其他非主流的声音
否则便会落得跟那些古早时代的女性主义者一样的窠臼
打个比方 殖民者走了 被殖民者上台了
但是那些上台的被殖民者从来没有获得真正的解放
因为他们的脑袋还是属于殖民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