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12-06 12:26:44不好意思打扰。
因为小弟最近有需要探讨这方面的议题,想尝试回答。
PO在这里是希望大家针对我的"尝试"给予建议及批评。
先谢谢大家的参与及指教。
对不起,因为一开始没有厘清自己的想法,这里改一下题目:
以下()中的文字是修改之前的文字。
Q:不生育是不道德的吗?如果是,能否由此前提推论同性婚姻的不道德?
(Q:应该立法同意同性婚姻吗?)
在这里我想把不生育(同性婚姻)作一个界定,它是属于下列何者:
1.不生育(同性婚姻)是天生的偏好。
允许某一种偏好没有任何对错问题。
比如有些人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于是他们要求立法允许穿红色的衣服。
(为什么要立法?不是重点。不过可以想像有一群人反对就是了。
反对的理由可能是:比如当官的才可以穿红衣)
2.不生育(同性婚姻)不是一种偏好,而是本质上"错"的行为。
比如吸鸦片是错的,它有害身体健康。
不管多少人同意吸食鸦片(比如林则徐年代),
也不管有哪些人不吸食鸦片就会死亡,我们都不会立法允许任何人只要他想,
就可以吸食鸦片。
我按照上面的界定方法,我偏向把同性结婚归类于第二个。
因为不生育(同性结婚)违反 "生物有延续自己物种的倾向"。
不知道这样的看法有什么问题吗?希望大家能够帮忙指出。
再次谢谢大家。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2:27:00对不起,因为讨论方向好像不一样,所以没有回复在关于婚姻的本质 的讨论串中,造成困扰,非常抱歉!
#1Ic4Mq2e这也有讨论到 生物延续已经被打爆到烂掉了....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3:56:00感谢I大及Ch大的回复。我看完上面三篇文章之后,我觉得7224及Ch大那篇着重的地方是"婚姻"。但是在我的"尝试"里,"延续物种"才是重点。婚姻与否不重要。至于7237那篇霍布斯说国家制度是为了避免陷入自然。我觉得在 "延续物种"这个议题上,至少台湾这个国家的需求和自然是一样的,都是希望人口增加。至于下面谈到延续的方式,也不是我的尝试里面关心的。不知道是不是我遗漏了什么,恳请大家指出。再次感谢两位。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6 14:04:00真的要讲延续物种,那就要有钱人可以一夫多妻了啊,多自然优势个体可以繁衍更多后代这样
那donggan会否支持对顶客族抽重税以令他们不生小孩活不下去?或适婚者故意不婚当单身贵族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10:00感谢Z大和E大回复Z大:有钱人可否一夫多妻,在我的尝试里面是没有讨论到的,不过是否可以由霍布斯的看法切入:国家有这样的需求吗?或者一夫多妻有着其他方面的"错"?如果没有,那么我这样的推理会得出 "可以"的结论。不过可以是一回事,立法同意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是可以,却没有立法同意,那么就是一个男人和多个女人发生夫妻之实不会有罪,但是只有一个女人可以和这个男人得到婚姻的(法律上的)责任及保障。同样对于E大的问题:在我的尝试里顶客族是 "错"的,但
但事实就是 你要怎论述出 两男或两女 没资格使用婚姻给他们的保障和约束做为契约关系?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18:00我们不一定要制裁他们。但如果他们要求立法同意他们的行为
今天婚姻在客观事实上就只有双方的契约和保障关系你其他的定义都是各自主观的
谁说不生小孩是错的 你这就叫价值观强套....你必须先把你自己主观的定义去掉 跟别人才有得谈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19:00我对法律没有研究,这里却不知廉耻的扯到法律,如果有错
你先把婚姻这个制度 在现代国家里最基础的定义出来而且你讲到同性是错的 那就死一半了 你错标准就不客观了某些生物灭绝你觉得是因为有同性恋存在吗?动物界里部分的同性间有性行为也是存在的这根本跟族群存续没有关系人类社会存在同性恋几千年了 灭亡否?即使他们结婚也无损于人类人口的结构和树木你不可能论述出同性恋结婚造成异性恋不结婚生子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22:00感谢Ch大的积极参与。我这里看到你的两个诉求(如果有错...
或同性恋结婚造成异性恋不孕 你就不得说是错的即使有双性恋的存在 他们选择跟男跟女要不要生 都是个人自由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23:00第一个是:婚姻制度在国家里的定义。我想我的尝试里婚姻与否不是重点,重点比较是"我们应该立法同意XX吗?"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24:00XX在这里刚好是同性婚姻。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25:00第二个诉求是:不生小孩是否是错的?我想我选择了一个标准
其实如果今天同性恋原本就可以同性结婚 何必立法呢?你第二个诉求就不可能可以战下去了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26:00当然这个标准不一定的对的:生物有延续自己物种的倾向
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说不生小孩的人是错的顶多只能用鼓励的方式求大家多生 不生没人可以谴责的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6 14:26:00啊有这个倾向就不用担心啦,一定会有人生嘛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27:00那这个标准会造成多大的后果(是否会物种灭亡),不是我要
你如果觉得不清楚 我可以回你一篇事实就是 人类的灭亡不是不生育 而是地球环境和人口的不堪负荷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28:00骂脏话是不对的,就算是一群好朋友彼此互骂也不会有人生气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6 14:29:00XDDD不能骂脏话真是太幽默了,那脏话怎么还充斥在我跟朋友
但今天会造成更多人不生育 几乎全都是经济和环境负荷造成的我想你对生物存续的认知 过度偏差于生殖了Y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6 14:30:00的对话,这不就是大家自己讲好就好的例子嘛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1:00阿,我回复的同时Ch大也回了很多阿,非常感谢。
抱歉 我们刚被一个不懂得论述的人烦完 比较没耐心你不能拿大多数人有生殖的倾向 来批判不生殖的人不对大多 数的人有生殖的倾向这是客观事实多数人总会想要让自己的血脉存续于这世上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2:00我打字比较慢,非常抱歉。
如果环境各方面条件许可的话但是你不能拿这倾向来攻击 不想要生殖的人是错的因为你没办法去确实证实 这些不生殖的人伤害到存续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3:00ch大误会了,我说的是 "自然"有生殖的倾向,这里讲的是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4:00类似自然定律(不过它不是定律,是倾向)。
你这我就要说你是在鬼扯了自然界中一直都存有同性恋耶 动物也是难不成这不是自然的一部分吗?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5:00违反自然倾向(定律)是不对的,不管它最后会不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你可以随便搜寻一下 动物同性恋一直也都有一定比例就跟你讲自然界普遍存在了 这跟自然与否无关好吗?还是你可以伟大到定义自然界既存的东西啥是不自然的?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6:00所以我用"倾向",而非定律。自然中同性恋的存在并不会与
你说的对不对谁说得算? 你不代表自然本身倾向我要不生我要跟男的一起 这我个人自由你讲的这些全都不能作为禁止我们去做什么的理由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7:00(非延续物种的使命)而存在的。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39:00自然到底有没有这种倾向...这确实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我们
满足你欲望的工具而已 跟接近真理根本无关了你先举出有没有物种是因为同性恋灭亡的= =不然你不能拿同性恋做为违反物种存续的例子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40:00会有这样的想法只是从科学经验归纳出来(比如DNA结构)。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41:00这样的归纳确实可以质疑。感谢ch大的指点。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43:00不过ch大你所说的古文明灭亡跟我讨论不是很有关系。因为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44:00我想要从 "动机"(是这样说吗? 我不确定>"<)来谈,而不是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45:00无论如何还是非常感谢ch大的指点。
你认为: 可以选择生育而不去生育 是不道德的 是嘛?我觉得你讨论的问题和标题下错了 赵你这篇文来看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46:00对,不生育是否是道德的。如果不道德,且同性恋不生育,则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47:00非常感谢ch大帮我厘清。
立法这个标题其实离题了 而且如果不能论证出同性恋如何侵害到多数利益 禁止拥有结婚的权利是侵害人权的你要不要稍微修改一下内文 等等我回一篇吧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6 14:49:00恩...看起来好像跟论述自杀道不道德没什么两样
我觉得没关系啦 真的想要弄清楚自己想法也是好事= =不要像某星死抱着自己偏见不放就好了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50:00Z大:确实有一点一样。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4:55:00应该可以了,ch大请。ch大,我想我的论述里面没有要求禁止(如同我们没有禁止自杀、骂脏话)但是我们不会立法允许。
作者:
zerodsw (Zero君)
2013-02-06 14:58:00不过我认知的法律规范是,原则禁止、未列则属个人自由实质上现行的确就是禁止同性婚,是要解除禁止并非立法允许
楼主:
donggan (donggan)
2013-02-06 15:02:00Z大,如果我的论述是对的(也就是同性结婚不道德),那么这不道德的行为是否需要禁止,就要看这个不道德的行为是否有很大的害处。这个问题目前我还没有想法。ych大,对不起,我现在要出门了。之后可能几个小时才能回一次。非常抱歉!
已回 我晚上也要出门 搞不好明天才能回复你 希望你可以好好看看 并且觉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