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亲婚姻我其实有一个困惑:到底近亲恋爱在意义上能不能被化约到同性恋、异性恋
、双性恋?
或者换个角度看好了,同性恋、异性恋以及双性恋这三个族群在范畴上是互斥的,你并
不能够说一个人同时是同性恋和异性恋(你只能够说,他是双性恋),你也不能够说一个人
同时是双性恋和同性恋(这个例子烂了一点,但应该可以看出这之中的怪异之处),以此类
推。
但近亲恋爱却不同于以上三个族群,似乎在意义上,有可能一个人可以同时是近亲恋爱又
是同性恋、异性恋或者双性恋,但与此同时,如果反省之前的说法,就会发现一个人又不
可能同时是近亲恋爱+异性恋和同性恋。
我并没有反对近亲通婚或谈恋爱,但是否基于上述想法,一些人会主张近亲恋爱根本只是
假象而已?换句话说,如果以上想法为真,一个人会与自己的近亲谈恋爱并不是因为他是
近亲,那只是一种巧合而已。
一个人是男同性恋(不是双性恋或者异性恋),但却也想和自己的母亲或者女性三等亲谈恋
爱的情况真的有可能发生吗?好像哪里怪怪的。
但似乎,有些研究报告显示近亲确实对人会具有某种性吸引力。那么问题会不会是出在
我们区分这些族群的方式?是依据对象来区分?还是仅仅依据性别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