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关于婚姻的本质

楼主: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3-12-01 11:20:04
※ 引述《a5378623 (黑云)》之铭言:
: ※ 引述《Dandimdunk (Dan)》之铭言:
: : 这人的论点就是
: : 面包跟屎都没被证明不能食用啊 所以你得一起喜欢吃
: : 同性恋跟近亲结婚是在同个层次类别吗==
: : 同性恋是只选择性别 跟异性恋一样是个大范围的层次
: : 近亲结婚择是小范围限定对象
: : 放在同个基准讨论当然没结论
: : 请问
: : 异性恋跟恋物癖都不能证明能被改变
: : 异性恋跟变态杀人欲都不能证明能被改变
: : 你要不要也去爱护恋物癖朋友支持变态呀
: 暂且先不讨论屎能不能食用,就假设面包和屎都没被证明不能食用好了。
: 按照我的观点,得出的结论应该是:
: 我必须一视同仁认为“他们都可以食用”,不过这和我要不要吃是两回事。
: 回到原本讨论的标的,我应该一视同仁认为“他们都可以结婚”,这当然也和我要不要和
: 同性或者近亲结婚是两回事,这样很难懂?
: 另外我不知道有什么理由不应该爱护有恋物癖的朋友,有事吗?
: 至于变态杀人欲不应该被支持,那是因为“杀人”这件事情普遍被社会所不容,要拿近亲
: 结婚和同性恋婚姻来比较,就是因为我认为“同性结婚”和“近亲结婚”这两件事情和杀
: 人不同,两者都没有弊害。
: 如果你认为“杀人”其实没问题,或者“近亲结婚”会造成和“杀人”相当的危害,你当
: 然可以把变态杀人欲拿来一起讨论啊,脑袋拜托清楚一点。
1.同性恋和乱伦婚姻合法化不同
两者内容差太多了
同性恋婚姻是两个陌生人在这社会体制和文化下若要继续共同生活
不得不组成家庭的问题。
乱伦的双方或多方本身就是家人了,根本不存在需要以婚姻的方式才能共同生活的问题
再者乱伦牵涉到华人文化最核心的禁忌,同性恋婚姻倒是没有
2.若要用乱伦来质疑同性婚姻的问题,那倒不如质疑婚姻作为社会运作基础的必要性
和政府存在的正当性
论点变成解构政府正当性和婚姻存在必要性这才有继续论述的可能
若只是用开放乱伦婚姻与否质疑同性恋婚姻开放与否,这明显罔顾同性恋族群的权益
3.实务上,乱伦婚姻对该族群有其需要吗?
我就举一个假设好了:
在这假设之前先不谈未成年性行为视同性侵,
就只是单纯假设他们在法律之间的关系和权益保障
某A在女儿B,十岁的时候让女儿怀孕,并生下小孩C
某C在十五岁时候,让二十五岁的母亲B怀孕,并生下女孩D
某C在二十五岁时,让三十五岁的母亲B怀孕,生下女孩E,
让十岁的女孩D怀孕,生下男孩F
某C在三十五岁时,让十岁的女孩E怀孕,并生下男孩G
(这时的B四十五岁,D二十岁,E十岁,F十岁,G一岁)
某F在十五岁时,让母亲D怀孕,生下女孩H
(这时的B五十岁,C四十岁,D二十五岁,E十五岁,F十五岁,G五岁)
某G在十五岁时,让母亲E怀孕,生下女儿I
那么,某C的家人是: 一个妈妈,两位妹妹,两位男外甥,两位女外甥
在现行的文化和家庭制度关系上,C能不能和这些人生活在一起?
C的妈妈和两位妹妹手术时能不能签手术同意书? 能不能买保险?
若意外死亡能不能处理后事?
若是C的妈妈和两位妹妹若是有困难时,在现行法律是否有扶养义务?
等等...
这些和同性恋恋人遇到的问题是一样的吗? 同性恋恋人双方在现行法律上是陌生人
但乱伦家庭可不是...
就以这点来看,我认为就算开放近亲婚姻,也不会有几人会来登记
因为他们不需要完整婚姻也有类似婚姻制度的功能
PS: 亲属之间的关系和婚姻的亲密度相比有弱一点,但若该当事人没有结婚
在法律和文化的继承上则和婚姻差不多了
作者: evilcherry (邪離子)   2013-02-01 13:57:00
很想贴泽越止的家谱上来,但这一堆人理论上就是有妈没爸的人,对不对?
作者: chipretender (chipretender)   2013-02-01 13:57:00
楼上这口味超重的啦
作者: a5378623 (黑云)   2013-02-01 15:37:00
实际上可能不需要,可是仍然可以讨论态度是否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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