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关于婚姻的本质

楼主: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11-30 10:53:52
※ 引述《startwinkle (星烁)》之铭言:
: 你在回什么阿?
: 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主题是婚姻本质,不是同性恋的族群问题。
: 进入家庭机制,从来就不需要婚姻,同居也是个家庭
: 只要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就是家属了
: 若你要讨论同性恋权益,那是另外一个主题
: 纵使我的论述婚姻应该排除掉同性结合成立
: 也可另为他们量身增订伴侣制度,处理他们的问题
所以你是说你支持伴侣制度跟多人家属?
似乎有点前后矛盾。
我不太懂组成家庭被法律承认的权利,不算是同性恋权益嘛,为何是另一个议题?
而且伴侣制度跟婚姻,为何不能同时并存,我们都保障教育有不同的分流。
为何不能自由选择组成家庭的形式?
我对你的主张无理推论感到不能理解。
: 但是没有生养,"必然"社会不能存续,这不存在另外一种可能
我也想知道你把同志没有生养跟社会不能存续产生必然性的关系,
这滑坡谬误你怎么处理。
同志人口不多,不能生育能严重影响社会的存续嘛?
你说他们基因的存续,我或许可以理解,但他们仍旧可以支持原本的家庭与亲友。
我不认为这样会推导出社会不能存续。
我比较倾向不管异性恋或同性恋,
要不要对社会有贡献,都是依据他的道德判断,跟他决定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决定。
因此你应该马上承认你的不当连结是极度荒谬的。
对于社会有没有利,不是能经由你狭隘的定义与不负责任推论得到。
甚至你连自己的定义与哲学体系都漏洞百出,我不觉得你有办法处理规范面的论述。
作者: lwowl (暱称)   2012-01-30 11:06:00
中离了
作者: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2-01-30 12:46:00
他去参加游行了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