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iisroking 信箱]
作者: iisroking (蓝山山)
标题: PAD板务 接续上一篇
时间: Fri Sep 25 20:01:09 2015
接续上一篇
先假设版主没有异议
那么进入正题
因为板主的个人疏忽,没有尽到保密检举人身份的义务
事到如今即便修改文章,造成的影响亦已无法回复
也没有权力去限制其他人宣传检举人身份
那么,我个人认为干脆就顺势大方公开承认并且清楚交代事由
这样做不管是对我或对板主们都是有利的
具体而言
先是交代事由,从我文章被检举并处置开始
到后来我去信板主询问相关的违规文章会不会处理
板主表示违规当然处理,有人检举比较好,因为怕有遗漏
而在这之后,不仅仅是我有提出检举,早在我之前已有人检举
并且板主把判决结果转寄给我,当时的处置是都不予处理
对我的处置也没有修正
在这之后我与JS板主进行了详细的讨论
才有了后续直到现在
这边为止是先提个大概,总之就是要板主再新发一篇公告文
把此事件相关所有的东西都一并交待清楚
且务必力求详尽
包含我与JS板主的往来信件内容都公开
为什么要这么做?
一来让人理解我为何要检举,诉求究竟是什么
二来让人理解板主对于三件相关案例的处理依据想法
毕竟板主们至今对于决策是自认没问题的
包含有存在对我不公平之处置,认为要加重其他人是不可能的
(那么为何没有考虑全部都不予水桶?为何非要有待别待遇呢)
认为一些没明文规定的模糊地带可以板主自行判断
甚至同类案件可采用不同条例来处置(卡基与我)
导致最终结果差异甚大
(有水桶就算1天也是留前科,跟没有水桶只要求修文是差很多的)
但依旧认为这只算是轻微和缓的处置
诸如此类的,在我于JS版主的往来信件之中都有很详细的讨论了
可直接拿来利用
假如这些事真的没问题,把它公开透明化供板友们参阅,应该也是没问题的吧?
当然,要是板主们在这过程之中想法改变,决策改变了
我们亦可继续讨论
希望板主作的事大概就是这样的概念
当然如果确定要做,就要双方都讨论决定内容
并在之后取得共识才公告
千万不要再犯相同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