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iisroking 信箱]
作者: iisroking (蓝山山)
标题: pad板务 关于公告与检举释疑
时间: Fri Sep 25 19:21:50 2015
昨晚我寄给JS板主的最后一封信有提到
希望在达成共识有结果以前先暂时不公告
是有回信
但信中并未提及与此相关的答复
然后到了今天下午ttoy板主就自行先公告了
而且并没有尽到对检举人身份保密的义务
因此认定板主有愧于我,这应该没有异议吧?
那么我想要求板主作件事当作补偿,若事成我便不再追究责任
详细待会我会再补充说明,先确认一下,到目前为止有何异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