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小问题
这个现在不是不合法了吗?
我听到的这种做法,派遣劳工是有权要求成为正式雇员的
所以现在很多人力管理公司都不做了
正确的流程应该要变成:
1. 人力派遣公司负责全部的面试和雇用流程
2. 该员工不应该和委托公司有直接的从属关系
3. 管理上应该由人力派遣公司直接监督和指挥
所以我听到几家大的Manpxxer、Adexxo都不做这种承揽了
当然有些公司还是会做
可是政府机关这样搞好像是违法了?
※ 引述《LoveWin7 (WIN 7再战10年)》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TAUgYlh ]
: 作者: LoveWin7 (WIN 7再战10年)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问卦] 外商在台湾这样的做法是常见的吗?
: 时间: Sat Jul 13 22:28:48 2019
: A公司:政府机关
: B公司:委外合作的外商
: C公司:虽然是人力公司,但是跟B公司其实是同一个母公司
: A公司因为一个专案想找人进来A公司帮忙,所以A公司就开始征才,然后面试
: 并且A公司的人告知录取的人,B公司会跟你做一个形式上的面试
: 结果录取的人并不是接到B公司打电话来,而是C公司打电话来,并说明
: 录取的人所拿到的薪资,保劳健保,都是C公司负责
: 请问B公司(外商)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劳基法第17-1条吗??
: 既然是B公司派驻人员去A公司上班,偶尔还要回B公司帮忙,那为什么B公司还要把
: 劳健保、薪资交给C公司(人力公司)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