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TAUgYlh ]
作者: LoveWin7 (WIN 7再战10年)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外商在台湾这样的做法是常见的吗?
时间: Sat Jul 13 22:28:48 2019
A公司:政府机关
B公司:委外合作的外商
C公司:虽然是人力公司,但是跟B公司其实是同一个母公司
A公司因为一个专案想找人进来A公司帮忙,所以A公司就开始征才,然后面试
并且A公司的人告知录取的人,B公司会跟你做一个形式上的面试
结果录取的人并不是接到B公司打电话来,而是C公司打电话来,并说明
录取的人所拿到的薪资,保劳健保,都是C公司负责
请问B公司(外商)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劳基法第17-1条吗??
既然是B公司派驻人员去A公司上班,偶尔还要回B公司帮忙,那为什么B公司还要把
劳健保、薪资交给C公司(人力公司)负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