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女性友人,高雄人,今年29岁,
国立社教学士社会硕士毕,
但没有修教程,也不能考社工,
在高雄作过几份补习班和社福机构,
因为常态性加班或被资谴因素,
工作年资都不长(半年至一年)。
待业半年多,
最近得到一份保全公司豪宅秘书的工作,
案场在文化中心商圈,约200户,
月排休8天,月薪27K,正常班兼早班。
正常班09-18,职务为财务,每个月出管委会的财报,每月约6天。
其余工作天则是早班07-16,职务为早班柜台(要提早10分钟上班跟夜班兼柜台的保全交接
),负责分信、换证、叫出租车等柜台工作,还要处理住户常态性团购代收款及代垫、收
货、分装及冷藏,金额有误需自负,等到中班13点交接才能回到办公室作财务。
上工第一天,直接在案场和前一间保全公司交接,没有教育训练也没有前辈带,正常班自
己摸索两天后直接独值早班。
交接过来的财报一团乱,试算表的公式都跑掉了,印出来的财报有乱码主任也照签。31号
交接,财报只作到20号,隔月8号开管委会前要出财报,期间又有好几天柜台班,也只能
用逐笔对帐的方式把空白的10天补起来,总额对的起来就好。
上工已近两周,公司还没让她填人事资料表,案场主任不管人事也不会帮忙询问。
不过人还不错,下属没把工作作好他会帮忙收尾,柜台请假会帮忙代班。
身兼柜台工作因素,每天都要常态晚半小时到一小时才能把帐结完下班,还要把错乱的试
算表建立回来。
初期的繁乱或许过了一段时间上手并且把财报建立回来后就可改善,
但是要常态性帮住户处理团购及款项,实在是多余而且不合理的工作,偏偏量又很大,有
时候一天就有两三团。
另外一个不合理的地方,就是私底下询问资深同事得知没有特休,他们自己也是根深蒂固
认定保全业不适用劳基法的奴性思维。加上她已有计划明年结婚要请婚假,可能会请不成
或被刁难。
她现在是已经打定主意,自己打电话去跟总公司人事约时间过去填人事资料表,顺便把休
假规定都问清楚,不满意的话就直接离职。她不介意国定假日或天灾出勤无加班费,但是
她一定要享有特休的权利。
在高雄找一份月薪两万多的工作,要一人身兼多职,责任制还不能享有特休,实在是好悲
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