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olamonster (可乐怪)》之铭言:
: : 贬低不贬低关羽不是我在意的议题。
: : (就算绝北道任务评价高,我也把功劳记在诸葛亮身上比较多。)
: : 我只是希望了解周瑜、刘备……他们这些人怎么评价绝北道的贡献值。
: : 就像武侠小说,书中说谁的武功高就信谁的武功高了,毕竟我们都不会降龙掌法嘛~
: : 而由于周瑜有记功分地,我就对绝北道任务评价高。
: : 因为周瑜说他实在不希望刘备有地。
: : 又由于刘备有胆嫌分地太小上东吴再多讨,我就对绝北道任务评价高。
: : 因为刘备上东吴其实冒得风险不小。
: : 一个不得不给,一个气壮要讨,所以我会对此任务评价高。
: 仅对所谓“分南岸”之事再表达一些看法。
: 分南岸这条记载,事实上就跟借荆州这词一样,
: 仅见于吴方(《江表传》)的记载。如果依照蜀汉方的记载,比如〈先主传〉,
: 则并未提到公安等地是由孙吴“分来”,
: 其行文更像刘备“理所当然”的治理公安。
: 所以亦有一种可能性:
: 江陵南岸本来就已经被刘备先行占领,孙吴方不过是承认既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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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进攻荆南也需要前线基地(夏口略远),
: 与刘备跟周瑜的军事活动在南郡之战前基本上是共同进军来看,
: 刘备军事先占领江陵南部以为进攻荆南作准备是有可能的。
是的,基本上我非常认同这种可能性,故在前文就是这样推断的。
(引述前文)─────────────────────────────────
刘琦一死,其辖下(部分江夏郡及荆南四郡)群臣共推刘备为荆州牧。故刘备以荆州主人
的立场在公安(剑指隔江战火方炽的江陵)治地,并封策属下,其中包括:
军师中郎将诸葛亮,督零陵、桂阳、长沙三郡(任务为调赋税、充军实)
荡寇将军关羽,领襄阳太守(襄樊在曹操军手上),驻江北(任务为经略襄樊)
征虏将军张飞,领宜都太守(夷陵在周瑜军手上)
偏将军赵云,领桂阳太守
很明显,刘备如此布署,就是把“曹仁与周瑜尚在攻防征战的”南郡,视为首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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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后来周瑜得江陵了,居然把南郡中长江南岸的土地分给刘备!周瑜为何做他自己最不愿
见到之事?其实就是碍于“现实”与“情理”,这才不得不。“现实”是,当刘备已抱着
荆州牧的名义在公安驻扎办公,隔岸相望的周瑜是要发动战争赶走刘备吗?而既然现实是
刘备已经坐拥长江南岸,就以“情理”索要:‘刘备你在南郡战役(江陵围战)没贡献,
凭什么占南郡之地?吐出来!’周瑜既然说不出这样的话,表示他必须承认刘备军对南郡
战役是有相当贡献的。所以……只好……委屈将就把刘备已占著的地分给他当功劳酬赏。
周瑜何许人也?连他都不得不承认刘备军团的功劳!回观刘备这方的看法就更加鲜明了,
刘备认为周瑜分的地“实在太小”,不是很服气,还打算亲赴东吴找孙权要再多挖些地盘
(以吴书角度称之为“借”)。刘备怎有立场如此?自然是认定绝北道对曹仁弃守江陵的
影响甚大、军功甚大,他才有声量跟孙权向周瑜主张。何况这点周瑜自己也有私下表示,
关羽、张飞的表现真可谓是熊虎之将。
─────────────────────────────────(前文结束)
而我认为事情要从两面看。
刘备是摆出荆州主人的态度自居。
孙权认定一切战果皆因赤壁周郎。
也就是说,双方先各自占据最有利两个极端。
东吴不可能承认──刘备为荆州主人身份。
刘备也不能接受──东吴是独战而非联军。
这两个极端是不会被对方认同的,
所以双方势必得就现实情理各自妥协,否则就要破局开抢。
东吴不去否认以刘琦名义收回的四郡。(但若没东吴压住曹仁,刘备怎能取四郡?)
刘备不去否认藉东吴力战抢得的南郡。(但若没刘备参与围攻,东吴如何夺南郡?)
所谓妥协的概念,
就是在对方占据情理的部分先暂不否定,然后再以相同情理主张己方贡献。
基于这样的双方立场,
东吴阵营以“周瑜分南岸”的回应,表达对刘备军参与围攻的肯定。希望对方接受。
用白话讲,东吴:“好啦,你是有贡献,那八二分帐,南岸给你。”
站在东吴的立场,其分帐主张只能低估刘备军贡献,绝不肯高估。
所以我将之做为绝北道行动的“价值下限”。
站在刘备的立场,当然主张更多,所以欲再讨要,故可视为“价值上限”。
从可兹查考的文献观察,地板价是南岸,天花板价则没有明确记载下来。
(只有看到刘备嫌小,没有看到他还要哪里的主张。)
而结果就在鲁肃的斡旋之下,另以借换地协议,解决了“当下”的争端。
既然提到了,在此顺便再延伸说明借换地协议。
刘备拳头比较小。
若不暂时屈就“借”这名义先换再说,在江夏南岸(如沙羡等地)这关键处会吃大亏。
若不同意借换,
东吴为保有南郡的主权与路权,整个赤壁战周瑜进军(含追击)路线都不会吐出来的。
那么刘备江夏北岸(延伸到关羽汉津据点)这片地就成孤岛,一样维持不下来。
与其如此,不如拿来给东吴做借南郡北岸的筹码。
孙权想法是,借远(南郡北岸)取近(江夏北岸),还让刘备顶襄樊军区压力,划算。
刘备想法是,先拿下南郡,以实现《隆中对》的第一步,所谓“还”是日后再说的事。
: 可以就此点再做一些推论:
: 1.周瑜不太有可能有独立权限,可以自行对南郡战果“论功行赏”,
: 还可以行赏到他国的诸侯上去,这一般来说该是孙权的权柄。
: 而周瑜已经开始被曹操跟刘备各种离间了,如果他还擅自做这种事,
: 是怕孙权太相信他吗?
案情没有那么单纯。
这绝对不会是周瑜片面做的决定,他一定是经过孙权同意才敢真的去分地给刘备。
当时双方还没有达成借换地协议,所以是处于各自主张的状态。
“分南岸”是东吴丢出来的合约版本,刘备还没买单。
(实际上刘备也不买单,而上东吴再多要,最后以吃下鲁肃的借换地协议做收。)
若此时“分南岸”是用孙权名义给刘备,那恐有变量。
不如用周瑜名义给刘备,既是矮化刘备,也是多了回旋余地。
(你刘备就算想赖皮,我孙权也可以反脸不认周瑜的帐。)
: 2.即使周瑜或孙权要因为南郡战事的表现给刘备一些分红,
: 关羽已经占领汉津等江陵北部的地区了,要分领地,
: 也应该是承认这些刘备占领的江陵领的治权,没有义务再把自己的地割出去喂刘备。
东吴只有分南岸(承认刘备公安法理),从没分红汉津等北区(不认关羽汉津法理)。
这就是东吴拳头比刘备大的地方。
待得东吴巩固“柴桑→夏口沙羡→赤壁乌林→江陵夷陵”路权之后,
江夏北岸到汉津的孤军就势必成为曹操、孙权的夹心饼干。
所以周瑜根本不用急着赶关羽。
: 所以以分南岸一事当作孙吴方对刘备关羽绝北道的评价,
: 我个人认为也是有商榷余地的。其余指正跟看法就谢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