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废除修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设置规则》第221条

楼主: hakkiene (努力中~~~|||~~~)   2014-05-23 13:51:02
: (我说真的,台湾法律设计交通号志的位置真的有问题)
: 图片URL: http://goo.gl/siZ2hM
: (希望将台湾交通号志原先位置如图中所示之蓝杆撤除后,改换成图中之红杆。)← 法律
: 应视路口环境而应变其远端灯面之设置位置,而并非强制至少应有一灯面设于远端左侧。
照你这样的设计..一个路口空中要多出四支号志灯横杆
现在的设计 南北向只要两只 东西向只要两只
你的建议..南北向要变四只. 东西向也变四只
难道整个路口空中都是号志灯就好了..
简化就是目前的设计..只放对角线..
除非是大条(单向3线以上)不然这样对角设计都看得清楚..
作者: banana2014 (香蕉共和国)   2014-05-23 17:54:00
我想原PO的意思不是这样,一个十字路口应该还是4支灯杆只是把远先左远、右近的配置颠倒过来变成右远、左近。一般十字路口还是把灯面设在远端右侧这样所有驾驶人才都看得清楚吧 法律规定至少一灯设在远左我也觉得不合理
作者: chewie (北极熊)   2014-05-23 18:52:00
我现在发觉有人误会了 规则里的远左不是对向车道啊 是本车道的远左=双向车道的中央分隔岛上设置 那个图根本画错了没分隔岛通常路幅也不致于太宽到无法辨识远左灯号
作者: banana2014 (香蕉共和国)   2014-05-24 08:04:00
错了,为什么说没分隔岛的道路都不宽呢 毕竟“强制”设远左做什么呢?不管宽不宽,第一句我觉得没有存在的必要原po的图画的是“双黄线”,并非分隔岛,图没画错
楼主: hakkiene (努力中~~~|||~~~)   2014-05-24 12:20:00
所以我最后一行不就写清楚了..路不大条就没差..倒是分隔岛有种植路树的很容易被茂盛没修剪的路树挡到设置号志灯好像都没考虑到路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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