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说真的,台湾法律设计交通号志的位置真的有问题)
: 图片URL: http://goo.gl/siZ2hM
: (希望将台湾交通号志原先位置如图中所示之蓝杆撤除后,改换成图中之红杆。)← 法律
: 应视路口环境而应变其远端灯面之设置位置,而并非强制至少应有一灯面设于远端左侧。
照你这样的设计..一个路口空中要多出四支号志灯横杆
现在的设计 南北向只要两只 东西向只要两只
你的建议..南北向要变四只. 东西向也变四只
难道整个路口空中都是号志灯就好了..
简化就是目前的设计..只放对角线..
除非是大条(单向3线以上)不然这样对角设计都看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