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标题 台铁公司化后 副总经理以下不再具公务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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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 2022-06-16 20:48 联合报/ 记者侯俐安/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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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5月27日三读通过“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草案,交通部台铁局将
转型为公司。铨叙部今天以“交通事业人员人事制度及铨审情形简介”进行业务报告,铨
叙部指出,台铁公司成立后,副总经理以下从业人员进用及管理,不再适用公务员有关法
令规定。
考试院今天召开第13届第91次会议,铨叙部以“交通事业人员人事制度及铨审情形简介”
为题进行业务报告,就交通事业人员人事制度及铨审概况重点报告,以及说明交通事业人
员人事制度发展及交通事业机构改制情形。
铨叙部报告指出,交通事业人员依交通事业人员任用条例以“资位制”任用,特色为每一
资位薪级数甚长,相关人员在所叙资位范围内的薪级核叙并无职务列等限制,以鼓励久任
,其工作性质分为业务类及技术类,同类职务间可相互调任,具较大用人弹性。
铨叙部表示,但随着时空环境变迁及经营管理需要,现行仅交通部台湾铁路管理局继续依
交通条例进用人员,另外交通部所属部分机关或公司,仍有改制或公司化前已进用人员得
继续依交通条例任用。
据交通部统计,截至111年4月30止,该部所属交通事业人员共有23,127人,其中台铁局1
万2967人最多(占56.07%),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8290人次之(占35.85%),台湾港
务股份有限公司789人再次之(占3.41%)。
铨叙部报告进一步表示,国营台湾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草案业于5月27日经立法院
三读通过,台铁局将公司化,台铁公司成立后,副总经理以下从业人员进用及管理,不再
适用公务员有关法令规定,至台铁局现职交通事业人员,得由交通部依个人意愿安置其他
机关(构)外,均随同业务转调台铁公司,并依原适用之交通条例继续任用,仍具公务人
员身分,相关权益事项原则仍依其原有各该相关法令办理,俾在确保营运安全及员工权益
保障下,赋予台铁公司自主及经营弹性,提升铁路事业经营效能与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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