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新闻中所指的"高铁基金"是否为平稳专户?
先说平稳专户的来源,这是财改的条件之一,自105年按照高铁年度税前利益的多寡提领:
税前利益 < A1: 从平稳专户拿出钱把税前利益补到A1
A1 < 税前利益 < A2: 不提列
A2 < 税前利益 < A3: 超过A2的部分,50%提列为平稳额度
A3 < 税前利益: (A3-A2)*50% + 超过A3的部分70%提列为平稳额度
至于A1, A2, A3的确切数字请自行参考年报(牵扯到所得税率)
而关于平稳专户的动支规定如下:
(节录自台湾高铁2018年年报
https://www.thsrc.com.tw/event/tmp/pdf/2018_anual_report_TW.pdf
第203~204页)
(3) 本公司应于台湾银行开立“台湾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平稳机制专户”(专户)。
A. 若任一年度终了时之累积平稳额度扣除专户余额超过 100 亿元时,且于交通部确
认本公司依规定提送执行报告内容后一个月内,本公司应将超过部分扣除相关税赋
后,提拨等额现金存入专户,专户净孳息亦应提列平稳额度。
B. 交通部得因下列事项要求本公司动支专户,本公司应配合办理:
a. 票价优待或调降票价;
b. 办理台湾南北高速铁路相关建设;
c. 配合政府政策。
C. 专户金额动支时,本公司同额扣减累积平稳额度。
D. 除支付专户产生之税赋外,非经交通部同意,本公司不得自行动支专户金额。
其中b,c写的很ambiguous,不知道延伸算不算"相关建设"? "配合政府政策"又更广泛了..
非会计or财金专业,有误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