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既然提到契约了,我就用契约的角度来说明好了。
使用的是电子票证,那就依照"台铁多卡通电子票证乘车营运规定"吧
依照该规定第六条的进出站程序
六、 进出站程序
为维旅客权益及票卡正常使用,请确实依“进站刷卡、出站刷卡”原则使用票卡,并注
意出入口验票设备(闸门或验票机)灯号、声响显示,完成正确进出站程序。
及第14条的列车上查验
十四、 列车上查验
(一) 旅客于列车上经列车长查验有票卡合理进站纪录者,即通过查验程序。
(二) 如虽有进站纪录但非当日进站记录(跨夜列车除外),进站时间与乘车时间显不合
理者或进站纪录站与列车方向相反者,则依本局现行旅客无票乘车补票方式办理。补收该
次乘车之起程站至到达站间实际搭乘列车应付票价,旅客如不能证明其起程站,应以该次
列车之始发站或最后验票完毕站至到达站起算,并另须于出站时办理该票卡前次进站异常
处理及补扣票款后解卡,以维票卡正常使用。
(三) 经车上列车长查验,无票卡进站纪录者,依本局现行旅客无票乘车补票方式办理。
应补收起程站至到达站间实际搭乘列车应付票价,旅客如不能证明其起程站,应以该次列
车之始发站或最后验票完毕站至到达站起算,并加收5成票价。
可知,列车长只要有票卡和合理进站纪录,就算通过查验程序。
也就是说,他是属于"合格的有效票"。
既然属于合格的有效票,也就符合旅客运送契约的有效票,为何需要补票?
所以我是认为不应补票。
※ 引述《Dukoff (Dukoff)》之铭言:
: “使用悠游卡拒绝列车长补票之我见”
: .
: 有关网络教学,指出旅客使用悠游卡进站时,就完成验票手续,可以“拒绝”车上列车长
: 针对搭乘自强号超过70公里的部分补票,或者“谎称身上没钱,要用悠游卡内部的余额去
: 扣款”,或者谎称“身上没钱,到车站再提钱补票”等,以规避车上补票之网络讨论,小
: 弟我提出一下见解,希望回归良善的乘车环境。以下小弟我试图改变这种想法,当然,您
: 若执意维持原有作为,就不必再多看下去,毕竟小弟使用文字要对人性价值观改变的造成
: 影响,有其困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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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思考一下,如果您是便利商店的员工,而消费者以现金购买商品,或是以信用
: 卡购买商品,你会不会有不同的对待的脸色?当然不会。同样的,对列车查票而言,使用
: 现金购买的车票,跟直接使用悠游卡搭车,亦不该有不同的对待。而乘车者也一样,使用
: 悠游卡等电子票证,亦不应自视为可以拥有较佳的不同待遇。
: .
: 第二,您知道搭车是一种“契约”吗?所谓的契约,就是双方立于“平起平坐”的地位,
: 各取所需,各尽义务。而不是出钱的人最大,提供服务的最小,这是必须要先厘清的!但
: 是,契约这件事情,很可能因为双方规范的条款无法尽善尽美,所以,一定有灰色地带或
: 是漏洞的地方,那我们必须思考,我们是要采取良善的角度,一般人认为可以让契约双方
: 保持良好的永续关系的方式进行;或者相反的,在灰色与漏洞的地带,想尽办法把自己的
: 利益极大化,反正契约没说清楚的地方,只要对我有利,我就选择性的去做,而不管良善
: ,不管双方的永续关系?
: .
: 好!我们回归使用悠游卡搭乘自强号这一点。
: .
: 从“是否要有差别待遇”之下来看,列车上的验票人员,如果看到你排队买纸票,就给予
: 尊重的眼光,但如果看到你拿悠游卡,就给你鄙视的眼光,这样,您一定会不舒服,同样
: 的,验票人员也会有这样的背景概念,不管怎样的票种,都是平等看待。台铁的票种太多
: 了,如果都要差别待遇,我想,验票人员应该也会人格分裂,一个车50个座位,马上脸色
: 要变来变去,仿佛颜面神经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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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反思,当我们使用悠游卡,已经可以用区间车打九折的价格来搭自强号了,已经是
: 政策上的利多了,为什么我们还要去思考有没有更多悠游卡的利益可以获取?为什么超过
: 70公里要补自强号与区间车的票价差时,还要刁难查票人员??难道使用悠游卡的旅客,
: 不能跟使用纸票的旅客一样的权利义务?
: .
: 第二,从“契约”的角色定位来看。搭车购票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如果您觉得台铁的规定
: 是不合理,那没有人“强迫”你一定要使用台铁当作运输工具,也就是说,你的运输上的
: 需求可以“选择”不与台铁订立运输契约,这就是契约自由原则!今天您选择了台铁,就
: 等于必须遵守着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针对权利义务所没有规范完善的地方,以善良风俗
: 的角度去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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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面小弟所说,契约一定有灰色地带,有漏洞,但端看你要用良善的行为去应对,还是
: 要取巧取得个人利益极大化的行为去应对,这都是可以思考的。就如“信用卡”条款,是
: 不是也有灰色地带,然后可以利用灰色或规范疏漏的地方,去取得很多点数来取得很多利
: 益,而让你称她为“卡神”。但端看你自己的价值观。
: .
: 台铁是百年的组织,职员与列车老化严重,人力严重不足而工时过长,设备上缺乏政治力
: 的支持而缺乏经费更新,但仍拖着老命为著全岛运输血脉的畅行而提供服务。同样的,在
: 有关运输契约上的规定或公开揭露等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如果您与台铁是互相依存的关
: 系,维持双方良善的利益才是永续的,而非利用契约规定不够详细、契约揭露不够完善等
: ,来谋取小利,这都不是维系契约双方良善的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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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论:您当然可以要求我找出各种规定的条文来讨论,包括契约、包括法规。但有很多事
: 情是本于良善的心就可以去推知的,法规与契约只是把它具体化罢了。如果您不赞同台铁
: 的规定,您也不愿意验票人员对你查票,而仍非常在意用悠游卡搭乘自强号在超过70公里
: 的部分要补差价,或者嫌恶查票人员设备简陋无法直接扣款,那您可以依据契约自由改搭
: 别种交通工具,而设备简陋方面相信查票人员也知道设配现况造成的扰民,而不会硬要执
: 行。但一切的一切,秉持双方都遵守权利义务,秉持对各种票种都一视同仁,回归到运输
: 的核心而不是利益核心,相信旅程必定是顺心顺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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