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今年初父亲因从事汽车轮胎修补工作,过程中先以千斤顶将车辆抬高,后请客户(下称乙
方)操作方向盘将轮胎转方向,结果发生车辆车体底盘受损。(过去依此作法工作时从未发
生过这种情形)
问题:
乙方有保全险,假如维修费用10万元,保险公司理赔6万元,未来保险公司向我方代位求
偿6万元,
1.谈和解是否跟保险公司谈就好?还是也要跟乙方一起谈(但3个人谈和解时,和解书该
怎么写?)
2.如果只跟保险公司谈6万元和解的部分,那乙方是否有权利再跟我方求偿4万元的部分
。
3.因父亲工作的操作流程并无不妥,我方是否可以主张“是乙方操作方向盘不当”、“
如果要我方赔偿大部分,请对方先证明损害的因果关系”。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