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各位先进好,想请教
1.
我手上这张过期的本票(2021/1月底到期)
https://ibb.co/vLN9rwN
如果去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对方是否有机会提出
提起确认本票债权不存在之诉或不服本票裁定等导致无法强制执行?
由于第一次签本票,当初并没有注意到一些细节,诸如:
对方没有注记我的身分证字号、对方没有盖章等
是否有可能影响最后这张本票的有效性?
2.
若债务人已婚,但我不确定他是否为法定财产制,假设是法定财产制的话,
我如果申请查封债务人名下的不动产,该不动产为婚后财产,
惟登记在债务人名下,则债务人的配偶是否有权提出撤销查封?
先在此感谢解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