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调解离婚后的探视

楼主: lwiily (缃)   2021-02-18 01:21:34
事实经过:
大家好,在去年底原po已与前夫调解离婚,有一名婚生之未成年儿子。
目前儿子近4岁,还未满一岁就与原po已搬出前夫家且一起住。
在分居近三年这段时间,前夫鲜少与小孩连络,次数屈指可数。
且来看小孩的次数也仅两次。由此可知儿子对父亲是非常陌生的。
由于该次调解为法官亲调,原本坚持要单独监护以及前夫与儿子渐进式面会交往的我,
在当下没时间思考地周延而感觉有点被法官的话术给说(耍)服(弄)(?)
(这是事后回想起来的感觉)
当时的调解内容对于探视这部份实在有点无法接受,但又想到若为了这个而打官司,
不想伤害到小孩子,所以当时就签名了。
调解后的内容为:
监护权:共同监护。但除小孩结婚、移民或重大医疗决定需与男方共同决定外,
其它事情皆可由女方单独行使。
探视时间:每个月的一个周末,男方可带小孩回家过夜(三天二夜)。
在今年农历新年时,为儿子第一次被前夫带回去过夜,
在第一天晚上,儿子开始哭着要找妈妈,后来哭到睡着(这都是前夫的亲戚告诉我的)
原po想要与儿子视讯,前夫以原po在骚扰他为由不让原po与儿子连络。
第二天整天与第三天早上,儿子一样一直哭着要找妈妈,哭着要回家,
调解当时前夫自认自己哄一哄小孩就会跟他熟了,没想到小孩并没那么好哄,
前夫后来就一直开着视讯让儿子和我讲话,每次视讯就一、两个小时。
儿子结束三天二夜的回家后,每天早上起床和睡前,
就会跟我吵著不要去前夫那,而原po我最终希望是渐进式面会,
儿子一开始就到不熟悉的环境与人那过夜,对小孩子来说有很大的不安全感。
问题:
1、目前调解已结束,不晓得是否能再针对探视时间的部份再做更改?
要提诉讼吗?或该怎么做呢?
原po在台南,而前夫家在新北,当时婚后共同居住地是新北。
2、若下一次的面会交往,小孩子不愿与前夫回去,甚至在交附时哭闹,
此时原po可以帮助儿子什么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21-02-18 07:56:00
找家事律师。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2-18 11:30:00
可以声请改定会面交往方式,但法院审理是以原先的会面交往方式有何不利于子女,以及新的会面交往方式是否优于原先的协议方式,以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就你描述的情况可能是子女对父亲感到陌生,但纵然是事实,但如果减少父亲的会面交往时间或调整方式,是否只会让子女和父亲更难以亲近?这些应该是都要考量的因素
楼主: lwiily (缃)   2021-02-18 23:29:00
j大您好,想请问所谓的原先会面交往方式不利于子女,是指要有家暴或其它对方有明显不良行为的证明才算吗?还是?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2-19 01:49:00
让前夫平时也跟儿子视讯降低陌生感 或是另外声请法院改或私下协调
楼主: lwiily (缃)   2021-02-19 14:39:00
B大您好,私下协调是不可能的。唯有靠法律来牵制他才行。减少父亲与小孩的联络也要是前夫自己不与小孩联络才行,若是我自己故意不让小孩与前夫联络,这样法律上是我不利。
作者: jasonyeh (战斗)   2021-02-22 11:19:00
家暴、不良行为等等都是,或是父亲会向子女灌输敌对母亲的观念等,毕竟既然双方已经就此部分为和解,当然不能随便动摇(虽然你个人回想好像是有点被说服),不过和解笔录是可以拘束双方,避免有些人先随便答应,后来又主张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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