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110/01/18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有受伤,未叫救护车,笔录后自行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做笔录,无破坏现场。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强制险即第三责任险,对方则有强制险,皆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简易说明:对方行经路口未减速,我方闪避不及直接被撞上,巷口无标志及号志!
(目前肇责已出,对方全责)
六、问题:
1、除了基本医疗及车子损失外,在这期间恶梦连连,收惊走了三四趟,现在跟他人描述
当时情况还会不自觉发抖,是否能够提出精神赔偿金?
(有脑震荡诊断书及钝挫伤诊断书)
2、延续上则问题,自己有上网做功课,精神赔偿金额是否为医疗诊断费(含健保申报)
之1至1.5倍?
3、若对方提出分期赔偿之请求,是否在和解书上备注若一期费用未到,则视之全期费用
未到,然后送至公证或者调解委员会和解?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