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提到"丑八怪"一定会被告成功吗?

楼主: motss (fgfdg)   2019-08-31 12:47:58
事实经过:
昨天我在一个2000多人FB粉丝专页看到一篇文章,
内容是"昨天有两场记者会,一个让文明世界对香港人深深敬佩,一个让台湾………"
下面摆2张照片,我推测左边是眼瞎的香港女生,右边不知道,
也完全不知该篇文章指哪个事件,但右边那张真的很丑,于是我留言:
"小弟井底之蛙,请问右边那丑八怪是谁?"
结果之后有一位似乎认识右边的网友,警告我对方若看到我的留言,提告会成立。
问题:
我真的不认识照片中的人,该篇文章也没说清楚是讲哪个事件,
然后我真心觉得照片里的人很丑,所以用丑八怪当代名词询问是否有人知道是谁?
这样会被右边照片中的人提告成功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ELOEX (MELO)   2019-08-31 13:28:00
恭喜喔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9-08-31 14:37:00
恭喜囉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9-08-31 15:13:00
香港人也不一定会来告,有啥好担心
楼主: motss (fgfdg)   2019-08-31 15:16:00
香港人是左边的,右边丑的是台湾人。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1 15:28:00
公然侮辱罪或加重毁诽罪都是告诉乃论之罪,被害人等告诉权人才有告诉权,路人则是没有告诉权。至于被害人等告诉权人提告后,检察官是否会起诉?法院是否会为有罪判决,则系另一个问题了。 但我会建议你向被害人道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如果被害人知道这件事情,并且感到不舒服的话,最好这么做。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31 16:11:00
如果她要求很大一笔赔偿金时,先不要答应。她应该不会求偿,只是给你教训,要你道歉。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1 17:11:00
我建议你还是直接先在脸书道歉好了。好像连黄国昌都得卖她面子。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9-08-31 17:38:00
我知道她是谁 = =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8-31 19:47:00
我讲白一点,搞不好你碰到的检察官或法官很有可能是她教过的学生。最常用“恩师”两个字的人,大多是法律系毕业的。 XD
作者: JustSad (职业路人)   2019-08-31 19:52:00
好像看到自己的口头禅XD
作者: tarjan33167 (蓝靛色)   2019-09-04 13:06:00
怕被告就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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