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9/4/28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无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有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无
五、事实经过:
主管的车停于路边停车格内,凌晨接到警察通知车被撞(肇事者当下是有报警)。
六、问题:
肇事者后续谈维修赔偿金额事宜后就失联,后来主管上法院提告求偿(肇事者都未出庭),
1.车子维修零件费用86,000
2.烤漆及工资45,000
3.因上班业务需要租车费用21天;27,000
4.共计约158,000
今天收到法院判决书: 内容大概如下
1.维修项目是合理的,但是维修零件要扣折旧费用(5年折旧,每年折旧36.9%)
因此第1项只判赔8,600。
2.烤漆及工资全赔45,000。
3.租车天数只认14天是合理,判赔18,000 3.租车天数只认14天是合理,判赔18,000
4.共计约71,600。
看到判决书,大家都傻了,因为觉得车子停在停车格无故被撞,
车子零件维修费用86,000,只判赔8,600;
剩下的只能自行吸收,真的不合理。
如要上诉是否还有机会翻牌?要跟法官强调哪些?
或是只能接受判决?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