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line翻群

楼主: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7 14:20:44
事实经过:
请问各位大大
小鲁的朋友前年开一个line群
中间不知道谁加不认识的人进去
结果被翻群
网络上爬文说之前有案例可以告妨碍电脑使用罪
问题:
这真的告的成吗?
且网络警察真的抓的到吗???
都不知道是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6-04-17 15:14:00
翻群是什么?
楼主: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7 15:18:00
族群里面全部的人被恶意踢除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6-04-17 15:19:00
就是用机器人把所有人都踢出群组的意思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17 17:43:00
LAW版友文章,请查阅囉
楼主: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7 20:54:00
感谢a大只是这样真的不能告赢???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17 22:14:00
只能说刑事应该没机会,但是有时间可以去试试民事184I后,也许有机会,但你不划算啊任何诉讼都要先评估自身成本,再来看有没有机会拿回多少形式提出告诉是不用钱,但要花时间跑地检、法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18 02:01:00
不可能加人进来对方本来就有踢人的权限 只是他没有一个一个踢而是一次用程式全踢而已除非他是盗你的帐号来踢人 否则你连民事都告不成
楼主: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8 08:23:00
所以就算一个一个踢民事也是告不成囉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4-18 10:25:00
权限是官方赋予的
楼主: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8 11:04:00
感谢各位大律师QQ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19 01:03:00
你能举证有什么损害吗?
楼主: dazun100511 (金城武)   2016-04-19 19:16:00
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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