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车祸导致车价下跌之求偿

楼主: abow0102 (维尼也是个匈奴)   2016-04-16 22:52:13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5/04/14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并作笔录,现场有保留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乙式,对方有保险但不清楚内容,已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在停等红绿灯完全静止的情况下(有行车纪录器)遭后方车辆推(追?)撞,
撞击点为对方车头右前方撞击我方左后叶子板及后保险杆。
六、问题:
车辆修复全权交由保险处理
比较让我有疑问的是
我的车去年年底买的全新车,因为此次车祸变成事故车,纵使车辆能够修复,
但因为伤及内轮拱以及后叶子板必须切除换新(原厂技师表示没办法用钣的)
而导致车价的损失,我能向对方求偿这部分的损失吗?
另外
假设求偿的话
是不是以新车价*第一年折旧(0.85)-事故车鉴价后的车价
来作为求偿的依据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17 00:23:00
可以求偿 不过对方也可以拒绝 多半要走法院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4-17 00:33:00
除非你的车是正在卖的状态,不然你的车价损失不存在。就算你的车没出意外,将来会不会卖掉还是未知数,你凭啥要人家赔卖价损失?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17 11:15:00
民法第196条 不法毁损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请求赔偿其物因毁损所减少之价额。也可找到车价减损的判例,不卖就不能求偿的说法颇为奇怪
作者: 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2016-04-17 11:37:00
那是不法毁损,车祸不是196是针对犯罪损失,交通违规通常是行政罚。车价损失本来就难以估计。因为你如果不是确定要卖,那你损失的是什么?如果要继续开下去,折损的是使用年限,你要如何作价?也不是说不能叫他赔,但是车子的未来未定,一个不晓得多少的数字,没办法判决。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17 13:00:00
查个民法196 就可以看到很多车祸判例了http://i.imgur.com/NlCoLIB.jpge大是查了没看到 还是视而不见e大是查了没看到 还是视而不见
作者: deathsoma (DS)   2016-04-17 13:08:00
先厘清责任 再说吧,您所想问的应该是如何以“行情”求偿吧?以196来说 估算毁损前价额-毁损后所值价额=可求偿价额此为交易上的贬值若对方有肇事责任,就是“不法毁损”毁损没有过失论虽然认知是推撞负全责 建议还是去申请鉴定为上不用说服对方接受 若法官可以接受你的主张自然会裁定您前面回文有提到需非财团法人的专业估价 那就可依据。对了您手机修文让内文一直跳针唷XD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6-04-17 13:43:00
我还以为是我用的app有问题 内文与推文好几个地方一直重复两行 原来错不在我
作者: deathsoma (DS)   2016-04-17 14:08:00
若要以通说213~215来计算则是“事故前、修复后”例:事故前车价100-修复后价60=40 修复费30 40+30=70但说实在车的折旧只用时间来判断有失公允 除非能举证车况除时间折旧外,无其他异状意思是也许在本次修复前就因曾修复过而有行情贬值状况i大我之前手机修文也这样所以知道~
楼主: abow0102 (维尼也是个匈奴)   2016-04-17 15:17:00
人在外面(只能坐火车出门)回去再修文非财团法人的鉴价单位,感觉没这种东西啊。以我出场四个月的车也需要举证事故前车况囉?照片?
作者: afflect (Mr.Q)   2016-04-17 21:05:00
第三方公正单位即可,汽车同业工会等可要求价值减少赔偿,google都有真实案例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4-18 00:12:00
要祈祷 那不是多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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