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5.3.9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为机车驾驶一人,机车乘客一人
送至急诊室治疗时,经过医生诊断与照X光片结果,两人皆无骨折或内出血现象
驾驶右手肘擦挫伤
乘客两手两脚皆有擦挫伤,右眼下方近颧骨处有3公分割伤,在急诊室已缝合
两人有请医生开伤势诊断书
我方机车驾驶一人,右腿多处瘀伤(未见血),左脚踝扭伤
当时因觉得伤势不严重所以未就医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车祸事故发生当下立即请救护车与警察到场处理
有作简短笔录,有开登记联单
现场未被破坏,保持双方摔车后状态直至警察拍照取证完成才移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保强制险和第三人责任险
不清楚对方保险状况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3/9早上约9点,本人在骑机车上班途中于十字路口待转时,
因一时疏忽误将较远处的汽车分流车道红绿灯灯号当成待转路口灯号
而在路口灯号还未转绿灯时驶出待转区
起步两秒立刻遭横向车道左侧来车(机车)撞击
撞击点感觉大约是在后轮区域
撞击后两车皆倒地
六、问题
车祸事故发生后本人立刻起身察看灯号,发现是自己闯红灯
而对方驾驶也起身对我怒喊"没在看红灯吗!"
对方乘客则成大字状仰躺,右脸颊割伤出血
本人立刻连络救护车,路口交警也马上联络交通大对员警前来处理
救护车约10分钟后到场,警察较晚一些
在现场做笔录时本人已向警察承认闯红灯,因此警察作笔录十分快速也未问太多问题
现场笔录作完后本人立刻联络保险公司,并至医院探视对方两位伤者
在确认对方伤势后,也有留下联络方式给家属
当天晚上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也有与对方驾驶联络
事故发生后两天本人以电话联系对方驾驶关心伤势情形
对方表示他们已于入院当天傍晚即出院回家休养,没其他大碍,接下来就是去覆诊
第二次连络对方驾驶大概是车祸后20天,先发短信关切对方伤势复原情形
但对方回复则表示他们还在休养,并且觉得我这两周没有主动关心他们
让他们感觉很差
(我有问过保险业务,业务表示这段时间都有固定联系对方)
隔天我以电话联络对方驾驶,他则是抱怨到从事故发生到现在都无法工作,心情很差
当下我也只有请他保留看病单据,有困难或问题可以与保险连络看如何处理
本周一(4/11)接到保险业务来电通知
业务与对方驾驶和乘客当日有碰面作初步协商,
对方仅出示一千多元的外伤医疗费单据以及约2万元的机车修车费
但要求20万赔偿金
保险业务表示这个金额与理赔估计落差太大,请我直接申请调解委员会做调解
这两天又接到对方传短信来,说保险员那天的谈话感觉无诚意赔偿,让他很不舒服
又说我将事情都交给保险员处理,都没有什么表示,好像当作没发生过肇事
本人则回复他不会不赔,但金额超过本人能负担范围,到调解会时再作讨论
目前调解委员会已受理本人的调解申请
想请教各位,依目前所得到的资讯,对方提20万元的赔偿金,究竟合理度有多少...
一般赔偿金额大概会落在多少?
到时去调解委员会,除了从交警大队那里申请的现场图、现场照片、初步研判分析表外
还需要再准备何种资料?是否有什么注意事项要遵守?
感谢各位看完这长长一篇文章
也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