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6/20因为车祸伤人
因为我逆向 所以从头到尾我都是抱着负全责的态度处理
和解前修车(烂车壳全换新)红包
已经花了一万了
上个礼拜对方约和解
谈妥的条件就是我给他们五万 (含强制险)
然后保险由我去请
价钱他们开的 时间地点在他们家
一毛都没杀下班跑去和解
现在因为某些因素对方刁难
不愿意盖章在请领保险的文件上
说"要盖就再拿三万来"
还搞不清楚理赔上限
说强制险可以请到20万
酸我在撞人赚钱
一生气我家人当场就把医疗收据还他了
医疗收据才24k而已 可能后来听保险员说看护可以请36k 所以才觉得我在撞人赚钱
现在我该怎么自力救济呢
我的和解书有载明赔偿含强制险且他同意理赔归我
也有载明他或任何人不得再对我要求赔偿和追诉
看强制险法是说如果他去请领的话保险公司会直接把款项拨给我
真的是这样吗 ?
其实也不是很想跑法院
就有跟他说觉得五万不够 他补印章 我再补一万
谁知道他桌子一拍就是喊三万
我算算保险全请我也只能打平 还不含上班请假的损失
处理事情到现在也是反反复复
对方周围的人都在煽动他该怎么做
所以处理起来已经很累了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