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网络购物纠纷,关于毁谤罪

楼主: chihchi1031 (王佳芝)   2015-04-10 20:15:03
事实经过:
我朋友先前在奇摩拍卖上购买东西,但因为奇摩的问题造成一些误会后来有解决,我朋友
很不高兴在卖家的评价上写:“不良卖家,以后都不跟你买了! ”让卖家决定告他毁谤
,我们有跟yahoo反应,他们也帮我朋友给的负评价删掉,无奈对方已经拍照存証。
然后提出说要和解的话需要赔偿台币五千元,我朋友目前收到警察局的刑事通知书了。
问题:
想请问一下,对方真的告得成吗?如果我们这边坚持不给和解金的话!
就为了和解金五千会提告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4-10 20:28:00
不一定会成立毁谤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4-10 20:49:00
不一定 可以赌 看妳自己决定通知书不代表成罪 只是警方的既定程序
作者: Aaso (每度あり)   2015-04-10 20:51:00
如果留言的时间是在误会解开后,就会成立,而且是加重诽谤。5000蛮便宜的阿,一般都会要个一两万。如果是在误会解开前留言,就要看实际误会是什么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4-16 13:55:00
不良卖家只是个人评价,不可能构成诽谤但如果有讲一些其他情绪性用词就难说了就跟我说马英九做的很烂,以后都不投KMT,也不会构成诽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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