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文不就好了?
: 枪砲弹药是看得见的东西,较容易监督没有模糊的空间
k大误会了,我举枪械是要比喻,反对者认为智慧局拥有封锁ISP的权力,有滥用可能性,
但同样的政府组织持有枪械也是一项强大的权力,
但为何社会中不会有"警察军队不应持有枪械"的声音,
就是在制度内有其监督制衡的方式。
: 封网站的标准是什么?
: 看看官员回复:因为PPS有合法的东西所以就不会被禁
: 那到底标准是什么?假设标准是80%有版权就不会被禁
: 那有钱的网站,买便宜授权冲量到80% 就不会被禁
: 所以盗版网站没事。
: 然后合法经营的论坛,一些网络蟑螂注册大量盗版灌上去
: 盗版数量超过20% 所以达到封网站的标准
: 请问这到底如何防范?
从智慧局举PPS合乎规定被大众质疑的例子,
背后也隐藏一件事,事实上大众心中也普遍认定PPS是严重侵权的网站,
也显现对于这种新型态犯罪的普遍认知,
就如对于媒体垄断也是很难定义,但目前也在推行媒体垄断法,
既然存在对网络侵权的认知,那剩下的就是法条上该如何修订。
而对于网络蟑螂的问题,我想就是借由网站经营者的自律,
毕竟若不是专营非法下载网站,在面对相关的侵权讯息出现时都会有自律措施,
就如PTT内会有删文、水桶、帐号审核等措施。
一如有人以网络钓鱼,借由公然侮辱罪获利,但不能因此废除公然侮辱罪。
: 结论就是你相信覆议监督制度
: 而我根本不信任覆议监督制度
: 只能说这变成对政府信任度的问题
: 根本不是政策问题了。
所以我举枪砲弹药为例子,是想彰显可尝试由制度面制衡。
: 之前有人回文很值得参考
: 为什么有人侵占房子,打了官司胜诉,政府也不帮人赶人维护屋主权益。
这很无奈,文林苑都三审定谳,市政府还龟起来不行动。
从某一点看也是制度所造成的监督效果,虽然在法律上可能站不住脚。
: 为什么有人侵占著作权,官司都还没打,政府就要帮著作权人
: 把整个网站封了?把人赶光光?
我认为只是对于惩罚判定上多严谨的问题,
在交通法违规上一般也不需要经法院判决,各地环保局开罚也是,
且智慧局对于网站审核也是需要权利人举证才会处理。
认定上若要经由法院也可以,就是我提的建议3。
到头来说的对于这种新型态犯罪方式,我希望有其制衡的法条在,
还是我们得承认"非法境外下载是言论自由下的必要之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