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版SOPA讨论

楼主: ltslees (jo6)   2013-05-30 14:26:22
:    回文不就好了?  
: 枪砲弹药是看得见的东西,较容易监督没有模糊的空间
k大误会了,我举枪械是要比喻,反对者认为智慧局拥有封锁ISP的权力,有滥用可能性,
但同样的政府组织持有枪械也是一项强大的权力,
但为何社会中不会有"警察军队不应持有枪械"的声音,
就是在制度内有其监督制衡的方式。
:   封网站的标准是什么?
:   看看官员回复:因为PPS有合法的东西所以就不会被禁
:   那到底标准是什么?假设标准是80%有版权就不会被禁
:   那有钱的网站,买便宜授权冲量到80% 就不会被禁
:   所以盗版网站没事。
:   然后合法经营的论坛,一些网络蟑螂注册大量盗版灌上去
:   盗版数量超过20% 所以达到封网站的标准
:   请问这到底如何防范?
从智慧局举PPS合乎规定被大众质疑的例子,
背后也隐藏一件事,事实上大众心中也普遍认定PPS是严重侵权的网站,
也显现对于这种新型态犯罪的普遍认知,
就如对于媒体垄断也是很难定义,但目前也在推行媒体垄断法,
既然存在对网络侵权的认知,那剩下的就是法条上该如何修订。
而对于网络蟑螂的问题,我想就是借由网站经营者的自律,
毕竟若不是专营非法下载网站,在面对相关的侵权讯息出现时都会有自律措施,
就如PTT内会有删文、水桶、帐号审核等措施。
一如有人以网络钓鱼,借由公然侮辱罪获利,但不能因此废除公然侮辱罪。
:   结论就是你相信覆议监督制度
:   而我根本不信任覆议监督制度
:   只能说这变成对政府信任度的问题
: 根本不是政策问题了。
所以我举枪砲弹药为例子,是想彰显可尝试由制度面制衡。
:   之前有人回文很值得参考
:   为什么有人侵占房子,打了官司胜诉,政府也不帮人赶人维护屋主权益。
这很无奈,文林苑都三审定谳,市政府还龟起来不行动。
从某一点看也是制度所造成的监督效果,虽然在法律上可能站不住脚。
:   为什么有人侵占著作权,官司都还没打,政府就要帮著作权人
:   把整个网站封了?把人赶光光?
我认为只是对于惩罚判定上多严谨的问题,
在交通法违规上一般也不需要经法院判决,各地环保局开罚也是,
且智慧局对于网站审核也是需要权利人举证才会处理。
认定上若要经由法院也可以,就是我提的建议3。
到头来说的对于这种新型态犯罪方式,我希望有其制衡的法条在,
还是我们得承认"非法境外下载是言论自由下的必要之恶"。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3-05-30 20:04:00
一定要封网站吗?或是说一定要在判决确定前封网站吗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3-05-30 20:43:00
必要之恶不是用在这边的吧,是指政府==枪砲弹药是因为具有杀伤力,侵害是最直接的生命与安全智慧财产权保障的跟生命安全无关不能直接以此类比。你得想想国家的义务是什么,国家之外还有什么。政府持有武力,是因为要对抗其他可能的威胁。没有武力是不能抵抗这些去保护国民。但是你说封锁IP是必要措施嘛? 对象适当嘛?
作者: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3-05-31 10:35:00
问题不是来自于对内或对外而是封锁网站的目的性在哪?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3-05-31 10:46:00
实际上你封锁境外网站只是让台湾人不会下载盗版盗版物还是在那供其他地区的人下载而且真的有心的人还可以拜托其他地方的人转寄给他除非政府检阅所有人民与境外的通讯档案不然这种方法打从一开始就对打击盗版没什么用不过这样搞便侵犯人民的秘密通讯自由了问题是那减少的伤害几乎是微乎其微与其说是为了保护着作权还不如说是给厂商一个交代只是弄个样子给人家看说我有在保护着作权喔还是你觉得这种像是在敷衍的措施有总比没有好依目前的法案封锁对象,那只是让台湾人没办法直接连还是可以请人用邮寄档案的方式寄到国内如果利用e-mail私下传播的话,盗版只是换了一种方式传播另外美国的SOPA便是经由法庭下禁令来封锁网站的但是很显然很多美国企业认为这个法案没什么帮助微软也不支持显然这些企业都不认为封锁网站来吓阻盗版是个好主意所以才反对,不然这些企业应该支持才是老实说阁下提出的设立委员会机制已很接近原来的SOPASOPA被否决可能可看作阁下的方案美国人是不接受的我觉得与其在想怎样防堵盗版下载还不如确实界定著作权保护范围像美国产业一直在想办法延长保护年限合理使用的界定仍是相当模糊另外像对盗版的打击只要努力防堵就好了吗?何不去思考盗版为何会发生?能否从动机下手来抑制?而如何解决过度保护着作权反而妨碍未来的创作等等我觉得也是该要思考的问题而就我看到的资讯,瑞士与荷兰并不认为第一点是违法http://0rz.tw/0yitr http://0rz.tw/XNrLD
作者: a7891   2013-06-01 22:48:00
盗版的动机就是不花钱或花小钱 在资本社会 这是不可能疏通的
作者: pbdragonwang (pbdragonwang)   2013-06-02 17:20:00
你真的觉得业者是弱势族群吗?美国有些学者反而认为现行著作权法给予其过度保护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不断延长的保护期限由于美国宪法明定著作权保护是有期限的所以不可能直接修法给予永久保护但是不断的修法延长期限实质上已经造成类似结果你以为业者在捍卫权利,但这权利也可能是剥夺大众权利而来的好比说你如果在店铺里放音乐,人家就可以告你侵权然而我们有必要保护着作权到这种地步吗?今天这个问题的争议之一即在于政府有没有权力以保护着作权为由剥夺人民自由浏览网站的权利请注意,在我举的例子中荷兰政府认为上传侵权档案是违法的,所以他们会想办法去抓源头而不是对其他人的权利作限制所以我认为与其专注要不要封网还不如去怎么想怎么联合各国来抓源头另外也要想想著作权的保护界限在哪里。看要不要为了保护着作权去抄每一家放音乐或广播的店智慧财产权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不然就不会有“强制授权”这种东西了当然我并不是说著作不需要保护,但是我觉得应该去思考保护的界线在哪里关于著作权还有相当多的方面可去思考。另外根据联合国增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拉鲁提交的报告指出“封网禁止网络使用者连线进入的行为都不符合比例原则,因此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3款。”http://0rz.tw/AqkBC该报告注明“不管是否有法源依据,包含违反智慧财产权相关法律”,都不足以作为封网的理由更正是不足以作为禁止使用者连线的理由所以如果阁下还是想针对如何封锁网站下心力的话恕我不再参与讨论。政黑板的#1HgZEVyQ这篇文章可以去看一下有提到“资讯知情权”与封网措施的问题
作者: c0s (【点点军】- 万安行动!)   2013-06-03 19:03:00
今天智财局已经说不推动行政权封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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