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想] 避免错误媒体资讯流传

楼主: ronnywang (荣尼王)   2013-04-22 21:07:21
我觉得最近常发生很多新闻的错误
例如之前中天报导说“吴宝春从未申请 EMBA”,结果后来应该是发现报错了
就把新闻删掉了
而我昨天有去游恒春南湾长泳,因此也有在注意恒春南湾长泳的新闻
才发现各家媒体的数字都不太一样
自由时报最先说“一死一重伤”,但是该新闻也是过不久就被删除找不到了
而其他家媒体有说两人插管,有的说有死人有的说没有
到现在我还完全不知道到底谁是正确的
除了通篇新闻有错以外,也常发生新闻中只错一两句话的情况
例如我以前就曾寄信给NCC说东森某篇新闻里面有一句话
“继韩国曾陆续表示孔子、孙中山都是韩国人,汉语是韩国人发明等“功绩””
这句话的错误是,
说孔子和孙中山是韩国人是中国网友编造抹黑韩国人的
结果 NCC 转给东森后,东森只是把这句话改成
“继先前有媒体报导韩国表示孔子、孙中山都是韩国人(事后证明为误传)
,汉语是韩国人发明等“功绩”
但是在东森修改之前看到这篇新闻的人就会根深蒂固相信这事是真的了
其实媒体自己写错新闻的话,他们自己应该最清楚
但是他们不希望被人知道他们写错,因此会默默的把新闻删除或修改
只是因为新闻被默默删除,很多之前已经在社群网站上传开的错误消息就一直在传了
甚至看到很多人都在拿错误的资讯在争论
我在想有没有可能立法,如果今天有新闻错误被发现的话
媒体不准以删除新闻的方式来处理
而至少要以下动作
1. 如果是平面媒体,必须在隔日同版面同样大小版面作出更正启示
2. 如果是网络媒体,原网址不准删除必须能被连结到,
也必须要以显眼的方式写下更正启示,以避免后续在社群网站继续被转贴
3. 如果是电视媒体,必须以原新闻同样的时间长度重复更正启示
如此一来应该可以减少错误讯息持续被传递
而我想到的困难是
1. 这样子会不会变成妨害新闻自由?
2. 这样子的法律是否有立法的可能,由谁来监督?
3. 如何定义怎样的版面大小,时间,或是格式叫作“显眼”
不知大家对于这作法有什么想法?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2013-04-23 13:31:00
当事人的说法不一定为真(就像艺人酒驾吸毒)所谓新闻自由应该是指报导自由~要求更正误报个人不觉得有达妨害程度但前提是要确认为误报~这点比较麻烦一些~法院也可能误判
楼主: ronnywang (荣尼王)   2013-04-23 15:41:00
yes..判断误判的确也是个难度,如果透过法院可能要一年所以感觉与其订成法律,不如利用民意做成公约
作者: suwilliam (唱叶子的阿桑走了)   2013-04-23 16:29:00
不是法律很难有强制性,公约的话跟现在媒体自律差不多意思。民意能做的顶多就是拒看拒买,由市场机制淘汰
作者: kuopohung ((风之过客)在场的缺席)   2013-04-23 19:23:00
什么样的观点倒是其次,但播报的内容要对就好比佘契尔夫人逝世,左派和右派的观点决然不同但至少不能误植英国女皇或是梅莉史翠普的照片吧这根本不能叫做新闻自由,而已经是诈欺了事实,和观察的角度可以不同的是没错但不能用观察角度不同来说明会有不同的事实这完全是错误的这也不叫做"新闻自由"新闻作为传递资讯和学习的媒介,假如新闻的内容本身是错的,我觉得这真的很离谱而且也很不应该NCC应该管这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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