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以房养老抵押的利率是否合宜?

楼主: unknown (ya)   2013-03-17 02:35:08
※ 引述《insurance3 (阿呆)》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以房养老抵押的利率是否合宜?
: 时间: Wed Mar 6 16:02:4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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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房养老政策已经上路了,虽说政府踏出第一步,但也在试水温
: 感觉就已经让许多人不敢冒然签下契约,因此在说明上还是要让民众更安心些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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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网址http://ppt.cc/5n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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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设你的房子真的值1000万,估也估1000万,你卖了房子,月领3万可以领27年,也就是
: 说你领超过27年就回本,但是按规定你要65岁才能申请,也就是说你要活超过92岁才能回
: 本?这样计算是否对抵押房产者是否公平呢?
你忽略的人性 什么都吃 就是不吃亏的人性
你的政策 如果交给银行来做 银行会担心民众活超过27年 会亏钱
对民众来说 担心活不到27年 也是亏钱
如果要凹政府做 谁要估价? 不管估多少 民众一定嫌少
(如果实际价值千万的房子 开个一亿给他 吵一吵会变两亿 没理由不吵)
再者估多了图利
何况家属根本不会感激你 要是活不到27年 家属一定会跟你要剩下的钱
要是超过27年 一定会认为 多给的是政府该负担的
这种根本就是有功无赏打破要赔的事 谁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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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aku7777   2013-03-17 03:30:00
台北市中低收入户全户不动产条件不得超过776万元.高雄市不得超过480万元.这政策限定独居无继承人的中低收入户老人也没有家属.以台北市,月3万的话,大约是21年,领到86岁才能回本.严格来说,是偏买方,台湾平均寿命是男75岁,女82岁.可是以全台来说,乡下的老房产不值钱,10年360万.能估到360万就很了不起了,所以从这角度,是偏卖方.
作者: saram (saram)   2013-03-17 07:55:00
卖房子就不能办理以防养老, 只有终生持有房子才符合条件.至于提早死亡, 拍卖后的余款反正没有人继承, 当然归公. 如老荣民的例子很多. 所以许多老荣民发现大限已近就捐出行善.反正留下的钱最终也要给国家收去. 是不是?这也算是一种社会主义的保险福利机制.政府也要提防抵押的房子受到灾害, 到最后只剩下土地持份.若干年之后房子也会折旧的. 这些都要精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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