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台湾专利申请问题

楼主: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15 08:10:07
※ 引述《eth232 (eth232)》之铭言:
: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 1. 第一审原告获得一部以上胜诉判决(2008.07~2013.12,总案件数:2609)
: : 第一审(包括智院与其他一审法院): 281/1387 =20.3% (大会手册p.98)
: 其他一审法院? 所以台湾的专利诉讼也有在其他的一审法院审理?
当事人合意普通法院为管辖法院就可以
: 那二审呢?
: http://scitechreports.blogspot.tw/2014/02/blog-post_19.html
: 我蛮讶异,而且与上面连结差1年度,所以2013年暴增?
: 有类似像连结这样的统计吗? 感觉有点不清不楚。
: 为什么不是281/2069? 若真这么高,表是台湾智财判决真有长进了。
281/1387(应该是包括智院与普通法院为管辖法院)
单就智院一部胜诉判决来看专利权人(原告)胜率是偏低
128/1138=11.2% (大会手册 P.96)
智院判决如果扣除重复起诉的部分,分母变少,就约20%
据悉某位专利权人提近百次(一百多次)诉讼,增加不少分母。
看判决胜率提高就说判决有没有长进?
我很讶异你会说这种话,专利诉讼中影响专利权人是否胜诉的因子太多,
你不觉得应该还要再将专利权人败诉原因考虑进来会比较恰当。
毕竟判决结果很可能只是反应整个与专利诉讼流程相关的活动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 : 2. 美国专利案件数据
: : 地方法院专利权人胜诉比例
: : overall : 24%(NPE) ~ 34% (PE)
: : 我国专利法制与审判实证研讨会 2014.06.27
: : 相关资讯连结(活动阅览):http://www.itl.nctu.edu.tw/NCTULAW_NEWS/33/
: : 其他数据:
: : SSRN: Where to file your patent case (Stanford Law School), p.5~p.6
: : Patentee win rate: 32.5% (2000~2010),
: : 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1597919
: : 就数据分析的角度:
: : 从案件开始到结束的流程中,我认为除了和解以外还有很多情况会影响统计分母数,
: : 例如专利权人撤案的部分似乎没算入。
: : 参考资料:
: : https://www.docketnavigator.com/stats/
: : 对专利权人有利的胜率应该是要统计到案件真正打完才算。
: : 像这次研讨会资讯,我国的部分就统计到最高院,这算比较完整。
: : 美国专利权人胜率没包括最终判决,例如没把CAFC算入或是Supreme court算入,
: : 我感觉这种胜率意义似乎有点跛脚。
: overall的部分,我想没有人有意见。但你还是无法解释三点:
: 1 台湾没SJ,为什么比较时考虑SJ? 当时你们演讲时有先讲要考虑?还是你没听到?
: 2 为什么你又举要考虑和解情况的ipwatchdog的网页?
: 3.为什么胜率会是: 专利权人专利有效是56%,56%乘上(trial)胜率?
: 以你之前的解释用来解释你给的资料依然证明你还是错的。
那里错?PATENTEE SUCCESS RATE: 32.5%?
: 其实就如ipme推文所说,你可以举出很多百分比,但是当你与人沟通时
: 是不是能让大部份懂的人有"直观"的共识。你要选择当你一讲时,大部
: 分的听者都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知道在说什么,还是要费一番解释别人才
: 终于知道你在说什么,就端看你的选择与程度了。
一开始就只讲 TW 20% 和比美国略高。
不知道为什么就几个人跳脚了。
: 关于你的SSRN资料,其实不值得多提,因为根本连AIA所产生的效果都没有考虑。
哦?!!!
那你们提供的资料应该也不值得多提,因为AIA产生的效果也不过是去年(2013)的事。
: ※ 编辑: eth232 (74.120.223.194), 07/15/2014 00:54:28
: 推 ipme:推专业! 07/15 00:58
: 推 brson:推+1 07/15 01:07
: 推 hh47:智财法院不是只有审理专利。2008~2012 原告胜才19个; 07/15 02:10
: → hh47:2013会暴增两百多?该不会商标、著作权等等都算进去了。 07/15 02:10
: 推 ben1013:如果是19个,那要再少1个了 07/15 07:32
作者: ipme (oOpz!!!)   2014-07-15 09:56:00
请问一下 你那简报的网址在哪?你还是没有讲到那二审呢?e大的意思是AIA法案是2011年通过,但是你的SSRN只考虑到2010年而pwc是统计到 2012年.所以别乌龙了你举了很多例子,但是感觉是大家在帮忙你看懂英文.否则你不会举出偏题或不支持或抵触自己立论的这些网页还有,若"真的"有你讲的这些情况,为何要扣除相同的人重复提讼?他认为他有办法赢所以一直提讼,为何要扣除? 那20%,真的是扣除后结果? 还是又是你自己的解释阿. 我甚至很怀疑台湾智财法院可以重复提讼.对啊 pwc是有统计到2012 你的SSRN只考虑到2010年而且是只考虑33个联邦法庭耶 你别乌龙了 所以你那资料的网址呢?是真的单指专利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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