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否可提供台大同学转作其他非营利用途?(须保留原作者 ID)
(是/否/其他条件):是
哪一学年度修课:
102-2
ψ 授课教师
黄昭元
λ 开课系所与授课对象 (是否为必修或通识课 / 内容是否与某些背景相关)
法律系必修(司法/法学)
δ 课程大概内容
国际法的法源、条约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主体
国家政府领土承认、领土主权及其变动、国家继承
台湾的国际法地位、国家管辖权、人民自决权、争端解决机制
Ω 私心推荐指数(以五分计) ★★★★★
★★★★★
η 上课用书(影印讲义或是指定教科书)
姜皇池,《国际公法导论》,3版,台北:新学林(2013)
μ 上课方式(投影片、团体讨论、老师教学风格)
老师希望讲授与讨论并重,偶而会点人问问题,不过还是讲授为主,
也会辅以板书讲解。至于上课内容就照着上课大纲和指定用书走,
老师也会于当周提醒下周的上课进度和要预习的范围。此外,老师的
架构和说理都很清楚,也都很容易理解。
σ 评分方式(给分甜吗?是扎实分?)
成绩还没出来,应该是扎实分。
ρ 考题型式、作业方式
只有考期末考,而且是开书考,所以难度通常不低。过去的考题形式
是要自己从题干中抓争点形成问题意识,然后对此提出学说看法或自
己的见解。可是今年老师佛心来着,题目都已经把争点写出来了,而
且答案大部分上课都有讲,是故难度不算太高。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为外系选修,需先有什么基础较好吗?老师个性?
加签习惯?严禁迟到等…)
法律系老师应该都不会注重出席,不过老师偶而会点人问问题,至于
没点到会不会有影响也不太清楚。至于外系选修我自己是觉得不太需
要什么基础啦!顶多要对法律位阶、习惯法和契约有些基本的理解,
比如宪法的位阶高于法律、法律的位阶高于行政命令啊(不要笑,这
个像我们号称法学博士的总统就不懂);习惯法通说是事实上惯行加
法之确信;还有因为条约作为一种契约,所以可能会用到契约的基本
概念,如成立生效解释适用撤销撤回无效等要知道。
加签全签,上课很轻松,老师很Free,没有什么规定。
Ψ 总结
不知道这一门课改制后还是不是法律系必修,不过满推荐老师和这门
课的。老师讲解很清楚,而且也很有脉络,上课密度和步调也算适中,
不会有压力但却又满充实的。此外,上课气氛也满轻松的,老师模仿
和讲笑话的功力满强的哈,而且本门课的助教也很Q,课辅会带大家
念国际法院的判决,然后复习一些上课的概念,还有聊聊天。
此外,因为历史上的偶然(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以及国台办放话台湾
未来由全体中国人决定等),让我自己在上这门课时因为看到当政者
如何钻法律漏洞和欺骗人民而感触很多。如果说学习的意义在于让我
们更能看清现实,并且提出支持的论据或者批判的想法,我想这门课
应该可以让你/妳很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