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risisis (Neris)》之铭言:
: 各位好,请问“譲渡し又は引渡しをする场合”这句应该怎么翻?
: 我目前的试译是“让渡或转让予他人时”,但是这两个词是否能对应日文里的譲渡し跟
引
: 渡し实在是不太确定,但是又查不对明确的对应名词,所以让渡就对应中文的 让渡来
翻
: ,引渡则在中文是别的意思所以就照词意来套用转让这个词,但想请问是否还有更好的
翻
: 法呢?
“譲渡”指的是所有权的移转。例如:因买卖、赠予等法律行为而使所有权移转就称为“
譲渡”。
“引渡し”一般则有三种意思,第1:泛指关于人或物的支配的移转、第2:占有移转、第3:
物的现实支配的移转。不同法律上则有不同的意思,例如商标法适用第3种。
简单来说,“譲渡”较像是法律行为,而“引渡し”则较像是事实行为。
此外,将日本民法178条“动产に関する物権の譲渡は、その动产の引渡しがなければ、
第三者に対抗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与我国民法第176条1项前段“动产物权之让与,非
将动产交付,不生效力”相比较后,虽然法律效果不太一样,但姑且将“譲渡”翻成“让
与”、“引渡し”翻成“交付”应该是没问题啦。
以上仅供参考,详细还是请教熟知两国法律的专家较好。
参考资料:工业所有権法逐条解说第20版第1390页、商标法(平尾正树)第2次改订版第4
9、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