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4根柱广告恐违规 议员要求光害行车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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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08:37 联合报/记者 林丽玉/台北即时报导
北捷文湖线今年6月起试办在四根墩柱设巨幅商业广告,试办一年后,评估成效不排除扩
大办理。但根据“北市公共设施用地广告物设置原则”规定,仍规定捷运梁柱不得设电子
展示广告等光害之广告设施;同一街廓捷运高架段梁柱,每一柱面积不得超过50%等,目
前恐有设置的适法疑虑。
不过北捷回应,墩柱灯箱广告试辧案,依“北市公共设施用地广告物设置原则”第3点第1
款第2目规定,经都发局同意,符合设置原则。
议员赵怡翔质疑,相信此计画原初构想利益良善,但台北市首次在捷运墩柱悬挂具背光灯
的大型广告,明显违反公共设施用地广告物设置原则的不得在连续梁柱设置,及光害产生
的相关规定。
北市前市长郝龙斌任内,于民国103年订有“北市公共设施用地广告物设置原则”,其中
附表第18项规定,捷运梁柱不得设置电子展示广告等产生光害之广告设施;同一街廓捷运
高架段之梁柱,每一梁柱商业广告设置面积不得超过50%,不得连续设置,且街廓头尾第1
支柱不得设置广告。
赵怡翔质疑,忠孝复兴是台北市的重要交通枢纽,周边不但有两条捷运线、两条交通干道
,行人与脚踏车骑士更为密集。但台北市政府在该路口首次推动墩柱广告不但违反公共设
施用地广告物设置原则,也未进行任何交通安全评估,做法不但粗糙,也显示蒋市府对交
通安全的忽视。
赵怡翔认为,部分新增广告直接面对车辆驾驶,离车道距离大约1公尺,不但会分散驾驶
注意,夜间光害问题更可能造成交通意外。
据了解,北市府今年初开始研商北市区高架道路及捷运高架路段之墩柱,可否租赁民间业
者刊登广告使用,以增加市库收入,今年2月一场会议结论,表示北市广告物管理规则草
案虽未完成法制作业,惟“台北市公共设施用地广告物设置原则”并未废止,仍可依照北
市广告物自治条例第九条及上述原则,由公共设施用地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签报市府核定
设置户外广告物。
当天的会议结论也提到,北市广告物管理规则草案后续法制作业,应与时俱进,将不合时
宜之处一并检讨修正,并于管理规则条文及附表内研定原则性规范,如公产维护、公益回
馈、公私协力等,希望修法兼顾业者期待。
赵怡翔说,确实台北市政府也受到相关1999陈情,面对如此严重的交通影响,台北市召集
决策会议仅邀请一位交通局官员出席,且事先也未给予该官员任何评估资料,会后也没要
求任何补充。
赵怡翔认为,忠孝复兴该案为试办计画,台北市政府未来不排除大幅扩展至捷运其他处的
墩柱上,本案务必要谨慎评估,日前已召开协调会要求台北市政府限期内参考国内外相关
案例,并汇整专家意见,以完成深入的安全评估,并再考虑未来是否要持续推动。
北捷表示,灯箱广告亮度是依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光污染管理指引”规范办理,目前设定
亮度约158 (cd/m2,nit),低于路口周边其他广告招牌、电视墙之亮度,另灯箱距离忠孝
东路交叉路口行人穿越道(斑马线)达19公尺以上。试办期间定期量测及记录灯箱亮度,并
蒐集民众意见,于试办结束后,提送建管处纳入“北市广告物管理规则”修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