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正宫输了 这法官捍卫“性自主权” 判小三

楼主: MrTaxes (得粥加汤)   2022-04-20 17:48:00
※ 引述《saccharomyce (酵公菌)》之铭言:
: 要讨论之前 先看一下判决吧...
: https://reurl.cc/p1dr0a
: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诉字第 2122 号民事判决
(恕删)
: ㈣、“配偶权”并非“法律上权利”:
: 最高法院55年度台上字第2053号民事判决阐述:
: …通奸之足以破坏夫妻间之共同生活,而非法之所许,此从公序良俗之观点可得断言,不
: 问所侵害系何权利,对于配偶之他方应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 …配偶因婚姻契约而互负诚实之义务,配偶之一方行为不诚实,破坏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
: 幸福者,即为违反因婚姻契约之义务,而侵害他方之权利…
: 实务见解亦大多援引此判决作为“配偶权”或“共同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之权利”为民法
: 第184条第1项前段“权利”之基础。
: 此判决未详细说明“权利”之内涵(为宪法上权利或法律上权利),亦未指明由婚姻契约
: 之诚实义务,如何推论非身分契约相对人之第三人得以侵害配偶之权利,自无从凭此判决
: 迳认通奸或相奸行为侵害配偶之“权利”。纵使肯认配偶权为一种法律上权利,因他方配偶享有宪法第22条保障之性自主决定权,就
: 此所生“配偶权”与“性自主决定权”之冲突,自然系以宪法上所保障之“性自主决定权
: ”优先。
(恕删)
为了"配偶权"的问题,刚刚特别查了一下王泽鉴老师的<侵权行为法>(2015.6出版),
其中在第214页的地方,也有引用55台上2053判例,但王老师的书有误植,55写成53。
而且这个判决突显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判例制度的废除,造成法秩序安定性受到动摇。
让原本具有拘束下级审的"判例",成为了最高法院"判决",失去对下级审无拘束力。
法院的判决失去了可预测性,当然也影响了法的安定性。
但本案判决拿掉判例的拘束,似乎也有些道理。只是说跟大家以往研读的都不一样。
感觉这位法官似乎在借由个案来凸显司法改革后欠缺配套的问题。
法条真的就是没有明文规定"配偶权",二审可以变更见解,但要怎么说一审有错?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4-20 18:59:00
要怎么说一审有错 <- 看原告律师与二审法官的法学素养就算回到判例有广泛拘束力的时代,配偶权也不是对错问题同样是强制力程度的问题一定要争的话,法律涉及的是各种价值观和其他利害关系的取舍问题。这类问题哪来的对错?古时候一夫多妻妾是合法的,后来被改成非法古时候同性之间的配偶关系法律不予保障或保障不能和对夫妻关系的保障相比,现在则是等同。古时候或现在的一定是对的或错的?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4-21 10:02:00
赋予判例有拘束力 对法秩序的稳定不见得是好事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2-04-21 14:46:00
判例有拘束力和无拘束力,显然前者的法秩序“较稳定”,因为不容下级法院任意在对相同事例昨其他阐释所以比较不容易变动而较稳定楼上所谓: 对法秩序的稳定不见得是好事。 意思何指?亦指这种稳定“不好”? 不好是种价值判断,所用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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