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rrry (南港李国毅)》之铭言:
: 如题
: 4/22日开始要限制公务员及部分民间业者
: 从业人员打第三剂
: 如果没有打第三剂要自费出示快筛
: 想请问一下
: 这样单纯用个函
: 来限制个人的工作权
: 没有违反宪法吗?
: 有法律系大大可以开示一下吗
其实强制施打疫苗的规定是否违宪,之前已经有人提过了。
杨志良质疑强制打疫苗违宪 陈时中:依法行政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12290200.aspx
美国也有类似的争议..
新冠病毒:美国最高法院否决拜登企业疫苗强制令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59992170
因为美国三权分立的传统,法官的独立性比较高。
台湾目前的大法官有些解释都比较偏向执政党的政策方向,
所以在这样的前提下,要进行旷日废时的释宪程序,结果又可能不如预期...
可能很难有人有这样的动力去提案...
个人也是认为强制施打疫苗似乎有违宪的疑虑,
从违宪审查的几项原则来看:
1.适当性原则(即手段是否能达其目的,即手段是否适当)。
2.必要性原则(在许多手段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是否选择侵害最小的必要手段)。
3.衡平性原则(所要保护的法益是否大于所侵害的法益)。
尤其疫苗本身的风险和保护力外界仍有些质疑,
在医疗和公共卫生的统计数据的解读,可能就先产生很大的分歧。
加上疫情的缓急似乎有动态的变化,都会增加审查上的复杂性。
以上个人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