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社区委员投票时,领票人签名表算个资吗?

楼主: niece999 (niece)   2021-09-11 19:12:10
最近社区委员选举, 过程有点怪怪的
例如, 星期一晚开票,星期五晚才公布票数,
委员说,开票全程录影
社区有委托书制度
领选票时, 住户要在表单上签名才能领票, 在此故且称为 签到表
住户A想调阅签到表, 被物业管理以 " 个资" 为理由拒绝
住户B致电工务局, 问相关事宜, 在电话中确认过
签到表跟会议记录一样, 是公开资料, 不受个资法限制
并提到 公寓大楼管理条例 35 条, 和48条
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利害关系人于必要时,得请求阅览或影印规约、公
共基金余额、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表、欠缴公共基金与应分摊或其他应负担费用
情形、管理委员会会议纪录及前条会议纪录,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不得拒绝。”
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其中的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处新台币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锾,
并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义务、职务;届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连续处罚:
一、管理负责人、主任委员或管理委员未善尽督促第十七条所定住户投保责任保险之义务
者。
二、管理负责人、主任委员或管理委员无正当理由未执行第二十二条所定促请改善或诉请
法院强制迁离或强制出让该区分所有权之职务者。
三、管理负责人、主任委员或管理委员无正当理由违反第三十五条规定者。
四、管理负责人、主任委员或管理委员无正当理由未执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款至第
十二款所定之职务,显然影响住户权益者。
但在公寓大楼管理条例 35 条中所提到的资料,并没有包含签到表这一项
想请教的是,
住户A欲索取签到表(且/或 开票录影带,委托书),
委员会/物业可以拒绝吗?
有相关法律条文吗?
谢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