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下,今年3月我收到保安警察刑事警察大队的通知书
案由是 涉嫌违反商标法案件
主因是我前2年在淘宝买了手机传输线。PO在虾皮上贩售
但我上架商品图片的时候,有一张图片没注意,没有把台湾代理商LOGO裁掉
就被告了……现在想起来真的是有点捶心肝,也怪自己白痴不小心
那我去了刑大侦查佐做完笔录后,也有认罪,并表示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而我的卖场主要是贩售香芬、洗衣球和居家清洁剂,
传输线并非主力商品总共贩售数量也不超过20条。
因为近期有收到刑事传票。而目前我已经约好免费法扶咨询。
虽然侦查佐有跟我说,我这个不算太大条,不要太担心,但是不准备就直接去开侦查庭,
感觉也不妥。
不知是否有前辈提点有什么需要注意的,感谢各位!!!